《尚書》真偽問題之由來與重辨

作者:胡治洪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

時間:孔子2565年暨耶穌2014年2月19日

 

 

 

【摘要】先秦時期諸多典籍都曾引述《尚書》,由此表白《尚書》古已有之。秦朝禁毀詩書,致使《尚書》掉傳二十余年。西漢時期重出的《尚書》有伏生今文本、孔安國收拾并傳注的孔壁古文本(孔傳本)、河間獻王征躲本、張霸“百兩篇”以及單篇《泰誓》,至兩漢之際又出現杜林古文本。伏生今文本通過歐陽和鉅細夏侯三家傳授,在漢晉之世一向立于學官,位置顯赫,但于永嘉亂中絕跡;河間獻王征躲本于征躲者往世后也不知著落;張霸“百兩篇”在當時就被核實為偽書;單篇《泰誓》開初被歸進伏生今文本,后經諸儒與經傳比勘,也認定其非本經;杜林古文本因賈逵、馬融、鄭玄等傳注而流傳久遠,但至宋代仍歸亡佚;唯有孔傳本,雖在西晉末年也曾短暫消散,但不久便由梅賾獻出而流傳至今,彌足珍貴。但自南宋開始,梅賾所獻孔傳本卻被斥為“偽書”,疑《書》者們認為該文本的風格“平緩卑弱,殊不類先漢以前之文”,并認為其傳承脈絡茫昧無稽,由此構成懷疑的條件;又以“吹毛索瘢”的方法尋找該文本的“破綻”,由此構成懷疑的證據;進而確指或泛指或人拼湊綴合古籍中的引《書》詞句以作成偽書,由此構成懷疑的結論。但是梅賾所獻孔傳本的風格缺乏以成為懷疑的條件,其傳承脈絡并非茫昧無稽,所謂“作偽”的證據沒有可托度,被指控的諸多“作偽者”一概沒有作偽的需要和能夠;梅賾所獻孔傳本就是孔子后人為避秦火而躲于舊宅壁中的百篇遺存,也就是孔子親手刪定的先圣教言和華夏古史。不過這一文本并非都是其所標系時代的製品,而當是西周至年齡晚期的文明精英們根據傳述或書寫的上古史料編成的經典,這種成書方法最基礎不存在所謂“作偽”問題,而是軸心時代各年夜文明之經典產生的配合方法。

 

【關鍵詞】《尚書》; 《尚書》史; 《尚書》真偽

 

《尚書》是儒家基礎經典之一,重要記載了唐虞以迄年齡時代圣王賢臣以仁德為焦點的政管理念、政治身教及其政治實踐, 1并廣涉地理歷法、輿地形勢、邊境劃分、物產貢賦、宗教禮儀、人倫規范、家國軌制、律令典刑、職官序列、禮器用物、王朝譜系、歷史事務等多方面內容,對中華平易近族的人生觀、價值觀、政治觀、社會觀、歷史觀、天然觀、宗教觀以及認批準識之構成、鞏固與傳續發生了宏大的感化,成為中華平易近族精力命脈和文明傳統的一個主要來源。可是,從西漢以致當今的兩千多年間,《尚書》的真偽卻一向是個問題;特別是經清初考據家甚至平易近國晚期“古史辨派”的“辨偽”和“疑古”,《尚書》(特指梅賾所獻孔傳本,又特指此中的古文二十五篇)為“偽書”的觀點竟儼然成為定讞,也成為學界的主流意見,這對中國歷史、文明、學術、思惟甚至現實社會政治影響至巨,故極有需要對這一問題從頭予以辨析。

 

一、從先秦典籍引述可證《尚書》古已有之

 

作為六經之一的《尚書》在先秦時期徑稱“書”,故《莊子•全國》基于先秦諸子的共認而歸結道:“《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年齡》以道名分。” 2《莊子•天運》又假托孔子謂老聃曰:“丘治《詩》、《書》、《禮》、《樂》、《易》、《年齡》六經,自以為久矣。” 3都只稱“書”而不稱“尚書”。 4將先秦之“書”稱為“尚書”,大要始于西漢晚期,或以為即由伏生定其名,孔安國《尚書序》曰:“濟南伏生,年過九十,掉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孔穎達疏曰:“既言‘以其上古之書’,今先云‘以其’,則伏生意之所加,則知‘尚’字乃伏生所加也。” 5司馬遷《史記》已屢稱《尚書》之名,且云“言《尚書》自濟南伏生”, 6可為上說供給最為切近的文獻根據。至于為何將“書”改稱為“尚書”,除孔安國所謂“以其上古之書,謂之《尚書》”外,還有王充曰“《尚書》者,以為上古帝王之書,或以為上所為下所書”, 7劉熙曰“《尚書》,尚,上也,以堯為上而書始其時事也”, 8馬融曰“上古有虞氏之書,故曰《尚書》”,鄭玄曰“尚者上也,尊而重之,若天書然,故曰《尚書》”,王肅曰“上所言,史所書,故曰《尚書》”, 9甚至孔穎達曰“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來之書,故曰《尚書》”, 10綜合諸家解釋,不過是說,《尚書》是遠古流傳下來的、由唐虞夏商周歷代史官所記述的關于二帝三王(或三代)倫理政治實踐的很是主要的經典,亦即孔穎達《尚書正義序》所謂“人君辭誥之典,右史記言之策”, 11當然這些解釋都有推想的成分。

 

據記載,《尚書》原有三千多篇,由孔子刪定為百篇。孔安國《尚書序》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紛歧,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刪詩為三百篇,約史記而修年齡,贊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討論墳典,斷自唐虞,以下訖于周,芟夷煩亂,翦截浮辭,舉其宏綱,撮其機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訓誥誓命之文,凡百篇。” 12《漢書•藝文志》也說“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于堯,下訖于秦,凡百篇,而為之序,言其作意”。鄭玄《書論》依《尚書緯》云:“孔子求書,得黃帝玄孫帝魁之書,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斷遠取近,定可以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 13《史記•伯夷列傳》司馬貞《索隱》的說法年夜致同于鄭玄,其曰:“又《書緯》稱孔子求得黃帝玄孫帝魁之書,迄秦穆公,凡三千三百三十篇,乃刪以一百篇為《尚書》,十八篇為《中候》。”這些說法幾多含有傳說性,但也與《史記•孔子世家》所謂“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樂廢,詩書缺。追跡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的記載基礎相符。孔穎達《尚書正義》中保留了百篇題目,其為《虞書》之《堯典》、《舜典》、《汩作》、《九共》九篇、《藳飫》、《年夜禹謨》、《皋陶謨》、《益稷》;《夏書》之《禹貢》、《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帝告》、《釐沃》、《湯征》、《汝鳩》、《汝方》;《商書》之《湯誓》、《夏社》、《疑至》、《臣扈》、《典寶》、《仲虺之誥》、《湯誥》、《明居》、《伊訓》、《肆命》、《徂后》、《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盤庚上》、《盤庚中》、《盤庚下》、《說命上》、《說射中》、《說命下》、《高宗肜日》、《高宗之訓》、《西伯戡黎》、《微子》;《周書》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分器》、《旅獒》、《旅巢命》、《金縢》、《年夜誥》、《微子之命》、《歸禾》、《嘉禾》、《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蔡仲之命》、《成王政》、《將蒲姑》、《多方》、《立政》、《周官》、《賄肅慎之命》、《亳姑》、《君陳》、《顧命》、《康王之誥》、《畢命》、《君牙》、《冏命》、《呂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 14這或許就是孔子所刪定的百篇之目。

 

無論先儒的說法有幾多推想成分或傳說原因,先秦時期實有《尚書》卻是毫無疑問的,這是西漢以降一切《尚書》學者的共識,這種共識的根據個人空間就在于先秦諸多典籍曾頻繁引述《尚書》。筆者曾從《論語》、《左傳》、《禮記》、《孟子》、《墨子》、《荀子》、《呂氏年齡》等典籍中勾稽引《書》詞句凡八十余條,觸及《虞書》之《堯典》、《舜典》、《年夜禹謨》、《益稷》,《夏書》之《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商書》之《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上》、《太甲中》、《咸有一德》、《盤庚上》、《盤庚中》、《說命上》、《說射中》、《說命下》,《周書》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康誥》、《洛誥》、《無逸》、《君奭》、《蔡仲之命》、《君陳》、《君牙》、《呂刑》、《秦誓》諸篇,文繁不錄。對于先秦典籍引《書》情況做出相當周詳研討的有古人陳夢家和劉起釪。陳夢家《尚書通論》第一章《先秦引書篇》列舉《論語》、《孟子》、《左傳》、《國語》、《墨子》、《禮記》、《荀子》、《韓非子》、《呂氏年齡》九種典籍所引《尚書》凡168條。 15劉起釪《尚書學史》第二章《〈尚書〉在先秦時的流傳情況》不僅以文字表述先秦典籍對《尚書》的征引,並且制作“先秦典籍十八種援用漢今文十五篇情況表”、“先秦典籍三種援用古文逸十六篇中四篇情況表”、“先秦典籍九種援用《書序》百篇中七篇情況表”、“先秦典籍十六種中援用逸《書》逸篇情況表”、“先秦典籍援用《尚書》篇數次數總表”、“《尚書》存佚各篇先秦援用情況總表”,條列《詩》、《論語》、《國語》、《左傳》、《墨子》、《孟子》、《荀子》、《管子》、《莊子》、《韓非子》、《戰國策》、《周禮》、《禮記》、《年夜戴禮記》、《孝經》、《公羊傳》、《榖梁傳》、《尸子》、《呂氏年齡》、《逸周書》等20種典籍所引《尚書》傳世以及后佚之諸多篇章的詞句凡335條。 16假如說上述證據都只局限于文獻的范圍,那么《郭店楚墓竹簡》和《上海博物館躲戰國楚竹書(一)》所收兩篇《緇衣》以及前者所收《成之聞之》,則以先秦實物情勢供給了當時典籍征引《尚書》之最為堅實的證據。 17郭店簡《瑜伽場地緇衣》征引《尚書》凡九條,順次為“《尹誥》云‘惟伊尹及湯咸有一德’”,“《君牙》云‘日傛雨,小平易近惟曰;晉冬耆滄,小平易近亦惟曰’”,“《呂刑》云‘一人有慶,萬平易近賴之’”,“《君陳》云‘未見圣,如其弗克見,我既見,我弗迪圣’”,“《呂刑》云‘非用,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康誥》云‘敬明乃罰’”,“《呂刑》云‘播刑之迪’”,“《君奭》云‘昔在天主,割紳觀文王德,其集年夜命于厥身’”,“《君陳》云‘收支自爾師虞,庶言同’”。 18上博簡《緇衣》征引《尚書》的條數、篇目及順序都與郭店簡雷同,唯文字略有差異,故不煩贅述。 19郭店簡《成之聞之》篇征引《尚書》三條:“《君奭》曰‘唯冒丕單稱德’”,“《君奭》曰‘襄我二人,毋有合才音’”,“《康誥》曰‘不還年夜,文王作罰,刑茲亡’”。 20凡此均加倍確鑿無疑地表白《尚書》存在于先秦時期。

 

二、《尚書》真偽問題的由來

 

《尚書》之所以發生真偽問題,原由于嬴秦禁書。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全國敢有躲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旬日不燒,黥為城旦”,秦始皇“制曰‘可’”! 21可以想見,在專制虐政的權力幾乎覆蓋整個邊境的秦帝國,這項政策必定導致《尚書》在公開場合敏捷絕跡,其年夜部門當被焚毀,雖然確定會有一些躲匿,但這些躲匿文本也會因人世的無常以及天然的消磨而亡佚年夜半。不過,從李斯所謂“非博士官所職”如此推斷,當時平易近間私學之詩、書、百家語雖然被禁,但朝廷職官還是符合法規地保留著包含《尚書》在內的一切典籍的。 22更具毀滅性的災難來自“楚人一炬”,史載:秦子嬰元年(前206),“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 23在這場大難中,本來作為“內部保留本”、當然也應該是完全的定本、另有從頭行世之盼望的官躲《尚書》,也就“可憐焦土”了!

 

咸陽年夜火之后,先是楚漢相爭,及至漢朝初建,又有藩亂邊患,兵連禍結,救逝世不暇,直至惠帝四年(前191),才始顧及文明政策,下《除挾書律》, 24此時距嬴秦禁書已二十二年,典籍之損耗可知,但平易近間躲匿或據經師記誦而筆錄的《尚書》畢竟又陸續出現。最先從頭傳授《尚書》的是濟南伏生,據《史記》載:“秦時焚書,伏生壁躲之。其后兵年夜起,亡命。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間”,“孝文帝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全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時伏生年九十余,老,不克不及行,于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朝錯(按即晁錯)往受之”。 25但孔安國《尚書序》的說法有所分歧,其曰:“漢室龍興,開設學校,旁求儒雅,以闡年夜猷。濟南伏生,年過九十,掉其本經,口以傳授,裁二十余篇。”《史記》與孔《序》的配合點在于都確定伏生最先從頭傳授《尚書》,但前者以為伏生有壁躲殘存之書,后者則認定伏生最基礎無書而僅憑口傳。以孔安國相對于司馬遷的年輩及其《尚書》研討的功底而言,當信孔《序》之說較之《史記》更為確切。 26晁錯用當時文字將伏生口傳的《尚書》記錄下來,這就是后世所謂“今文《尚書》”。據衛宏《詔定古文尚書序》云:伏生“年九十馀,不克不及正言,言不成曉,使其女傳身教(晁)錯。齊人語多與潁川異,錯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屬讀罷了也”, 27可以想見晁錯本的質量不高,故后來也就未見流傳,而伏生之學乃是通過傳授給張生和歐陽生以漸至隆重。 28

 

今文《尚書》構成之后平易近間發現的另一種主要的《尚書》文本,是孔子舊宅躲本。孔安國《尚書序》說:“至魯共王好治宮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居,于壁中得祖先所躲古文虞夏商周之《書》及《傳》、《論語》、《孝經》,皆科斗文字。”《漢書•藝文志》亦載:“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 29魯共王將這些古籍都交給孔子后裔孔安國,安國參照伏生所傳今文《尚書》,對古文《尚書》進行解讀,用漢隸寫定古文,即所謂“隸古定”, 30一共收拾出五十八篇,此中與今文《尚書》雷同者凡二十八篇,其為:《虞書》之《堯典》、《皋陶謨》,《夏書》之《禹貢》、《甘誓》,《商書》之《湯誓》、《盤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周書》之《牧誓》、《洪范》、《金縢》、《年夜誥》、《康誥》、《酒誥》、《梓材》、《召誥》、《洛誥》、《多士》、《無逸》、《君奭》、《多方》、《立政》、《顧命》、《呂刑》、《文侯之命》、《費誓》、《秦誓》;又有五篇在今文《尚書》中被歸并于其他篇章,其為:《舜典》被歸并于《堯典》,《益稷》被歸家教并于《皋陶謨》,《盤庚》三篇被歸并為一篇,《康王之誥》被歸并于《顧命》,這樣,實際上古文《尚書》有三十三篇與今文《尚書》雷同;另為古文《尚書》獨有的篇章凡二十有五,其為:《虞書》之《年夜禹謨》,《夏書》之《五子之歌》、《胤征》,《商書》之《仲虺之誥》、《湯誥》、《伊訓》、《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說命上》、《說射中》、《說命下》,《周書》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陳》、《畢命》、《君牙》、《冏命》。 31還有一些實在無法辨識的簡文,大要就是孔子刪定百篇之書的其余四十二篇了。孔安國將“隸古定”的五十八篇和無法辨識的文簡所有的呈交朝廷加入我的最愛,朝廷詔令安國為五十八篇作傳,但到傳成之時,恰逢巫蠱之禍,孔《傳》也就壓下來了。 32

 

當時重出于平易近間的《尚書》文本,重要還有河間獻王征躲本和張霸“百兩篇”。《漢書•景十三王傳》載:“河間獻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學好古,實事求是。從平易近得善書,必為好寫與之,留其真,加金帛賜以招之。繇是四方道術之人不遠千里,或有先祖舊書,多奉以奏獻王者,故得書多,與漢朝等。……獻王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由于河間獻王“經術透明,積德累行,全國雄俊眾儒皆歸之”,惹起武帝猜疑,史載:“孝武帝時,獻王朝,被服冒昧必于仁義。問以五策,獻王輒對無窮。孝武帝艴然難之,謂獻王曰:‘湯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河間獻王“知其意”,由此自污避禍,“歸即縱酒聽樂,因以終”, 33其所征躲的“古文先秦舊書”再也未聞著落,想必不久便風流云散了。至于張霸“百兩篇”,當時就辨明為偽書,《漢書•儒林傳》載:“世所傳‘百兩篇’者,出東萊張霸,剖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又采《左氏傳》、《書敘》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數簡,辭意淺陋。成帝時求其古文者,霸以能為‘百兩’征,以中書校之,非是。”別的還可共享空間一提的是平易近間所出單篇《泰誓》,劉向《別錄》云“武帝末,平易近有得《泰誓》書于壁內者,獻之。與博士使讀說之,數月皆起,傳以教人”, 34劉歆《讓太常博士書》亦曰“《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讀之”。 35這篇《泰誓》被歸進伏生二十八篇之中, 36成為與古文《泰誓》并存的今文《泰誓》,一度頗有影響,劉向、劉歆、馬融、鄭玄、王肅等漢魏年夜儒都曾對之下過工夫,但后來發現先秦典籍所引《泰誓》詞句,單篇《泰誓》中往往不見,由此認定其“非本經”而貶之。 37是以,自嬴秦禁書至漢惠解禁之后重現于世間且為當時和后世所肯認的《尚書》文本,就只要伏生所傳今文《尚書》和孔安國收拾的古文《尚書》。假如說孔子刪定的《尚書》原有一百篇,那么伏生所傳今文《尚書》和孔安國收拾的古文《尚書》就都是殘缺本,不過這兩種文本的真實性卻是無可置疑的。

 

不幸的是,這兩種歷劫重出的《尚書》文本,此后的命運都不很好。比較而言,今文《尚書》的遭際一度幸運得多。據《漢書•儒林傳》記載,伏生所傳今文《尚書》衍生出歐陽和年夜、小夏侯三個系統,這三個系統都是“徒眾尤盛,著名者也”。年夜、小夏侯《尚書》于宣帝甘露三年(前51)立為博士,史有明書。 38歐陽《尚書》則“至曾孫高子陽為博士”, 39其時或即武帝建元五年(前136)。 40盡管歐陽《尚書》立為博士的時間尚屬推論,但無論若何,歐陽和年夜、小夏侯三家《尚書》于西漢時期全都立為博士是沒有問題的,故《后漢書•儒林列傳》載:“前書(按指《漢書》)云:濟南伏生傳《尚書》,授濟南張生及千乘歐陽生,歐陽生授同郡兒寬,寬授歐陽生之子,世世相傳,至曾孫歐陽高,為《尚書》歐陽氏學;張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傳族子勝,為年夜夏侯氏學;勝傳從兄子建,建別為小夏侯氏學。三家皆立博士。”東漢中興之后,繼立五經博士,《尚書》仍立歐陽和年夜、小夏侯三家。 41漢末喪亂,三國紛爭,全國不決,不遑遵古。 42及至華夏安輯,曹魏繼統,明帝太和四年(230)即下詔倡導經學,崇尚典謨。 43齊王芳及高貴鄉公髦都講習《尚書》,君臣之間詔奏論說,所引無非今文。 44西晉踵武曹魏,今文顯為官學,觀其時朝廷文書可知。 45然未幾八王亂起,復繼以永嘉之亂,“京華蕩覆,渠閣典籍,靡有孑遺”,“歐陽、鉅細夏侯《尚書》并亡”, 46傳續四五百年的今文《尚書》也就從此絕跡,后人只能從古文《尚書》雷同于今文《尚書》的三十三篇窺其大要了。

 

假如說今文《尚書》雖然最終難免于亡佚的命運,但畢竟曾經擁有顯赫的位置,那么古文《尚書》則幾乎從未真正獲得過這種聲華。孔安國將“隸古定”的《尚書》五十八篇“悉上送官”之后,由于有經無傳,不克不及立于學官, 47只能“躲之書府”罷了。待他“研精沉思,博考經籍,採摭群言,以立訓傳”,從而具備了將古文《尚書》立于學官的條件時,卻又恰逢巫蠱之禍,“經籍道息”,以致孔傳古文《尚書》“用不復以聞”,此后便重要在平易近間傳授。 48“躲之書府”的古文《尚書》曾被作為校勘本應用,漢成帝時,劉向奉詔領校中祕書,曾經“以中古文校歐陽、鉅細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余,脫字數十”, 49劉向用來校勘歐陽和鉅細夏侯《尚書》的“中古文”,當即孔安國所上古文《尚書》;而其時用來鑒定張霸“百兩篇”之真偽的“中書”,亦當為孔氏書。至哀帝朝,劉歆承父業續校中祕書,因特別愛好古文《年齡左氏傳》,遂欲憑借宗室成分以及權臣王莽的勢力立之于學官,連帶也褒舉了《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等古文經典。劉歆的企圖激起今文五經博士以及崇尚今文的年夜臣們的強烈抵拒, 50劉歆遂致書嚴厲批評他們“不思廢絕之闕,茍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辭”,“猶欲保殘守缺,挾恐1對1教學見破之私衷,而無從善服義之私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相同相從,隨聲長短”,“深閉固距,而不願試,猥以不誦絕之,欲以杜塞余道,絕滅微學”,“專已守殘,黨同門,妒道真,違明詔,掉圣意”如此,于是“諸儒皆仇恨”,年夜司空師丹怒而參奏劉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所謂“非毀先帝所立”,即指欲立古文博士以否認武帝以降的今文博士軌制,而所謂“改亂舊章”,則當指欲立有經無傳的古文《尚書》從而破壞有經有傳方能立于學官的成規。雖然劉歆因“貴幸”而不僅沒有被定罪,並且他所愛好的《年齡左氏傳》以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確于平帝年間賴王莽之力而增設博士,但因王莽之奸偽篡逆為全國后世所不齒,劉歆亦因依靠王莽而每為人所不直,故古文《尚書》此次立于學官非但沒有增添榮耀,反而成為遭遇后世懷疑或攻訐的口實。 51

 

東漢恢復前朝學官軌制,立今文十四博士,《尚書》依然是歐陽和鉅細夏侯三家,不過章帝時“又詔高才生受古文《尚書》、毛《詩》、榖梁、左氏《年齡》,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所以網羅遺逸,博存眾家”, 52這是對西漢今古文之爭所做的調和,雖然古文諸經仍紛歧定擁有官祿,或即便擁有官祿也必定視今文諸經等而下之,但畢竟使古文諸經獲得了朝廷承認的學術位置。在這種情勢下,古文《尚書》便在社會上傳衍開來,文本也就紛歧而足。史載,孔安國以其書“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穀梁年齡》為博士、部刺史,又傳《左氏》。常授虢徐敖,敖為右扶風掾,又傳《毛詩》,授王璜、平陵涂惲子真。子真授河南桑欽君長”; 53又載孔氏后人“自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遞至章帝年間的孔僖,其子季彥猶“守其家業,門徒數百人”, 54這兩條學脈所傳承的文本當即孔安國因武帝末年巫蠱之禍而未能獻上的孔傳古文《尚書》。另一種主要文本是杜林于新莽之末流寓西州時所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杜林以此文本傳授衛宏、徐巡,囑曰“林流離兵亂,常恐斯經將絕,何意東海衛子、濟南徐生復能傳之,是道竟不墜于地也。古文雖分歧時務,然愿諸生無悔所學”,是以“宏、巡益重之,于是古文遂行”, 55嗣后“林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作傳,鄭玄注解,由是古文《尚書》遂顯于世”。 56馬融、鄭玄的傳注至唐代尚存,陸德明以之比較孔傳本,指出“馬、鄭所注并伏生所誦,非古文也”, 57魏征等也說馬、鄭注本“唯二十九篇,又雜以今文,非孔舊本”, 58由此可以推知杜林本至多在篇數方面同于今文而異于古文。不過孔穎達也在比較之后指出,鄭注本在詞語方面往往同于古文而異于今文,“夏侯等書‘宅嵎夷’為‘宅嵎鐵’,‘昧谷’曰‘柳谷’,‘親信腎腸’曰‘憂腎陽’,‘劓刵劅剠’云‘臏宮劓割頭庶剠’,是鄭注分歧也”, 59這又表白杜林本也是今古文的調和,是一種既與歐陽和鉅細夏侯三家本以及孔傳本都有關聯、但又不全同于這兩個系統的獨特文本。而由杜林本衍生的“馬氏《尚書》”、“《尚書》鄭氏”等文本, 60也當與祖本有所變異,否則不會出現卷數的差別,也不會導致后來王肅“善賈、馬之學而欠好鄭氏”的取向不合。 61考慮到東漢時期經典淆亂的水平, 62當時號稱“古文《尚書》”的文本很有能夠還不止于上述幾種。一切這些文本確定都是孔傳古文《尚書》的直接或間接變種,但因其時孔傳本并未遭到特別推許,故難免被諸多文本所掩蔽,如杜林本就比孔傳本加倍行時,是以,時人甚至一些主要學者見不到孔傳本,也就可以懂得了。 63

 

古文《尚書》多本歧出的局勢至西晉末造基礎結束,其時“帝京寡弱,狡寇憑陵,遂令神器劫遷,宗社顛覆,數十萬眾并垂餌于虎豹,三十六王咸隕身于鋒刃,禍難之極,振古未聞”, 64“粉忠貞于戎手,聚搢紳于京觀。先王井賦,乃眷維桑。舊都宮室,咸成茂草”! 65于是“渠閣典籍,靡有孑遺”, 66“眾家之書并滅亡”。 67毫無疑問,中華文明在當時又經歷了一次嚴重劫難,不過眾書并亡、靡有孑遺的說法卻是有所夸張,當時逃脫華夏戰亂的官紳士平易近總會帶出一些典籍,而遠離兵燹的東南地區當然更多地保留了圖書,所以東晉荀崧才說“江揚二州,先漸聲教,學士遺文,于今為盛”。 68正是以,晉室南渡甫安,豫章內史梅賾便奏上孔傳古文《尚書》, 69這個文本也于元帝年間立為博士; 70而馬融、鄭玄、王肅所注《尚書》亦稍稍出焉。 71嗣后人世滄桑,歷劫重出的漢魏《尚書》文本絕年夜多數又亡佚了, 72唯有孔傳古文《尚書》保留至今,使后人有幸賴以一窺圣哲的懿范和先平易近的史跡。但是,這部彌足珍貴的偉年夜經典卻又遭到刻薄的懷疑,甚至被釘上了“偽”字標簽!

 

三、南宋以降疑《書》思潮粗略

 

從東晉梅賾奏上孔傳古文《尚書》,迄于北宋末年,八百多年間并無人對這部經典提出疑問,特別是唐初孔穎達奉敕依據梅賾之書撰《尚書正義》之后,其1對1教學書更是成為官方定本頒行全國,為士庶所尊信。 73最先對孔傳古文《尚書》表現懷疑者,大要是兩宋之際的吳棫(字才老),《宋史•藝文志》“《書》類”載“吳棫《裨傳》十三卷”,《四庫全書總目》稱此書對古文《尚書》“始稍稍掊擊”, 74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也說“疑古文自吳才老始”。 75接下來對古文《尚書》提出疑問的大師是朱熹,他認為“孔《書》至東晉方出,前此諸儒皆不曾見,可疑之甚”,“孔壁《尚書》,漢武帝時方出,又不可于世,至東晉時方顯,故揚雄、趙岐、杜預諸儒悉不曾見”,這是對孔傳古文《尚書》的來歷表現懷疑;他又認為“孔壁所出《尚書》,如《禹謨》《五子之歌》《胤征》《泰誓》《武成》《冏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牙》等篇皆平易,伏生所傳皆難讀。若何伏生偏記得難底,至于易底全記不得?此不成曉”,這是對古文《尚書》的風格表現懷疑;他還疑及《書》弁言以及孔序和孔傳,說“某看得《書》弁言不是孔子自作,只是周秦間低手人作”,“《書》序恐不是孔安國做,漢文粗枝年夜葉,今《書》序細膩,只似六朝時文字”,“《尚書》決非孔安國所注,蓋文字困善,不是西漢人文章”;由此他得出結論:“某嘗疑孔安國書是假書”,“《尚書》孔安國傳,此恐是魏晉間人所作,托安國為名”,甚至說“孔安國《尚書》序,只是唐人文字”! 76實際上,朱子不僅致疑于古文《尚書》,並且并今文諸篇,如《堯典》《舜典》《盤庚》《金縢》《年夜誥》《康誥》《酒誥》《梓材》《呂刑》等亦表不信, 77他也察覺這般疑經年夜為不當,故又教誡門生“《書》中可疑諸篇,若一齊不信,恐倒了六經”! 78在分釋《尚書》諸篇時,他對絕年夜多數古文篇章都作了正面闡論,未私密空間再嘵嘵于疑信問題。不過,以朱子在元明以降的宏大影響,他的疑《書》言論還是開啟了后世《尚書》辨偽的思惟閘門和方式路徑。 79

 

宋末以迄明代,改竄攻詆《尚書》之甚者有王柏《書疑》、吳澄《書纂言》及梅鷟《尚書考異》和《尚書譜》。王柏為朱子三傳后學,其著“排擠漢儒不已,并集矢于經文”,“并全經而移易補綴”; 80吳澄“本朱子之說,相繼抉摘”,直斥古文為“晉世晚出之書”,一概消除于其著之外; 81梅鷟“因宋吳棫、朱子及元吳澄之說”,乃“謂孔安國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雜取傳記中語以成文”,并“謂二十五篇為皇甫謐所作”,甚至“謂孔壁之十六篇出于孔安國所為”,其著以后世地名見于孔傳指證古文《尚書》晚出,必定水平上為清人閻若璩以考據方式證偽古文《尚書》指點了法門。 82閻氏《尚書古文疏證》集前代疑《書》結果之年夜成而凌厲其上, 83列舉一百二十八條, 84從篇數、篇名、篇次、來歷、天象、歷法、輿地、祀事、名諱、禮儀、軌制、刑法、史實、比勘、訓詁、體例等多方面,周全攻訐古文《尚書》的所謂“牴觸”,認為“此篇已亡而復出相距三百年,中間儒者如班固、鄭康成皆未之見,而直至梅賾始得而獻之,可疑之甚”, 85基于這一條件以及“旁搜曲引,吹毛索瘢”式的舉證,從而讞定古文《尚書》是“不古不今、非伏非孔”的“晚出于魏晉間之書”。 86閻氏的結論其實并未迥超先前疑《書》者,如朱子在五百多年前就曾作出年夜致雷同的推測;但由于閻氏的考證工夫表現得加倍充足和細密,因此年夜家教受時流贊賞。黃宗羲為閻著作序曰:“余讀之終卷,見其取材富,調和當。……中間辨析三代以上之時日、禮儀、地輿、刑法、官制、名諱、祀事、句讀、字義,因《尚書》以證他經史者,皆足以祛后儒之蔽,這般方可謂之窮經!……仁人之言,有功于后世年夜矣!” 87可謂推重備至。是后程廷祚《晚書訂疑》、惠棟《古文尚書考》、江聲《尚書集注音疏》、王鳴盛《尚書后案》、戴震《尚書義考》、崔述《古文尚書辨偽》、孫星衍《尚書古今文注疏》、丁晏《尚書余論》、皮錫瑞《經學通論》等,紛紛風從閻說,推波助瀾。而以紀昀為首的館臣更是將閻說貫徹于官修《四庫全書總目》之中,一方面高度評價閻著“引經據古,逐一陳其牴觸之故,古文之偽乃年夜明。……反復厘剔,以祛千古之年夜疑,考證之學則固未之或先矣”, 88另一方面對分歧閻氏之說而尊信古文《尚書》者,如前代的陳第、朱朝瑛、楊文彩以及當朝的毛奇齡、孫承澤、陸隴其、徐世沐、顧昺、楊方達、顧棟高、郭兆奎、江昱等一概予以駁詰批評甚至嘲諷抨擊, 89由此將閻氏疑《書》之論實際上舉高到官學位置,儼然作為評判準則,這在很年夜水平上引導或助長了有清一代疑《書》甚至疑古的學風世風。

 

在這種風氣下,晚清又崛起一位疑古狂人康有為。康氏汲汲于經世,必欲借孔子以自重,而古文經典所見之孔子洵為“述而不作”的文獻學家或歷史學家,不符康氏意圖;唯今文經典(特別是《年齡公羊傳》)中的孔子乃是以“微言年夜義”為萬世立法的政治家或改造家,這才逢迎康氏的心志,于是康氏極力標舉今文經學而強烈否認古文經學。既要否認古文經學,當然莫如直斥歷史上最早公開爭立古文經學并起首向今文博士發起挑戰的劉歆,康氏襲取廖平《辟劉篇》結果,撰成《新學偽經考》,對劉歆進行了周全詆毀 90(但從另一方面看卻又簡直是對劉歆作了無限舉高)。按康氏的說法,劉歆“挾校書之權,藉王莽之力”,“遍偽諸經,旁及地理、圖讖、鐘律、月令、兵書,莫不偽竄;作為《爾雅》、八體六技之書以及鐘鼎,以輔其古文之體”,據說劉歆偽造的古文經典包含費氏《易》、古文《書》、《毛詩》、《周官》、《逸禮》、左氏《年齡傳》、《爾雅》、《論語》、《孝經》甚至《樂經》,并且“歆既偽撰,又自注之”, 91這般則煌煌十三經,連經帶傳居然年夜半出于劉歆一人之手!猶有甚者,康氏說劉歆為了蒙蔽全國后世,還改動《史記》,編造《漢書》,炮制古文經典傳授源流及其師承授受者姓名,捏造前代鼎彝“或埋躲郊外而使人掘出,或深瘞山谷而欺紿后世”,借其銘文以證古文其來有自, 92諸這般類,實在將公羊家“很是異義可怪之論”發揮得登峰造極!對于當時及后世信從古文的學者,康氏一概指為遭到劉歆收買或困惑, 93卻不知劉歆何故具有這般宏大而深遠的影響力?對于后世尊奉古文經典的狀況,康氏也都以愚蠢視之,斥之曰“自魏晉至唐,言術藝之士皆征于歆,蜪淫既久,開口便是,孰能推見至隱,窺其瑕釁乎?此所以范圍二千年,莫有發難者也”; 94鄙之為“千載邈邈,群盲同暗室,眾口爭晝日,實無見者,豈不哀哉”, 95不啻說自西京以降兩千年來中國的學術、思惟、文明完整籠罩于劉歆學說之中,實在匪夷所思!

 

專就古文《尚書》來說,康氏據其“《漢書》為歆所作”的奇談,悍然否認《漢書•藝文志》、《景十三王傳》、《楚元王傳》的記載,將魯共王壞孔子舊宅得古書之說指為劉歆的誣捏,而矢口不移古文《尚書》是劉歆依托先秦以及秦漢典籍中所引古書詞句而偽造。 96至于古文《尚書》的流傳過程,康氏同樣悍然否認《漢書•儒林傳》的記述,而將孔安國以下的傳授譜系也指為劉歆的虛構,并認為劉歆以后其書為杜林、馬融、鄭玄所繼承,至魏晉之世遂與王肅偽造的另一種古文《尚書》并行,迨及永嘉之瑜伽場地亂,劉歆之書堙沒,而東晉元帝時梅賾奏上的則是王肅之書了。 97比擬先前的疑《書》者,康氏的“新意”在于提出了“偽中之偽”說,即劉歆起首作偽,王肅再次作偽。關于王肅作偽的交流說法,朱彝尊、閻若璩、惠棟、江聲、王鳴盛、劉臺拱、丁晏等早已言及,并非康氏的發明;而可推為康氏力倡的劉歆作偽說, 98由于樹立在否認《漢書》的基礎上,故最基礎沒有可托度而不值得認真對待。 99其實,整部《新學偽經考》充滿著悖謬和荒誕言論,但這部既妄且悍的著作卻被當時引領世風的新進人物如梁啟超譽為“思惟界之一年夜颶風”,在這種示范和慫恿下,加倍猖獗的言論勢必出現,如胡適將《尚書》指為“儒家造出的‘托古改制’的書”, 100進而斷定“在東周以前的歷史,是沒有一字可以信的”, 101倡言“現在先把古史縮短二三千年”, 102疾呼“寧疑古而掉之,不成信古而掉之”; 103以及遭到胡適影響的顧頡剛將古文《尚書》視為偽書的標本,將由《尚書》衍發的帝系、王制、道統、經學視為偽史的中間,并基于這些觀點提出極具破壞力的“層累地形成的中國古史”說, 104就真可謂是“懸崖轉石,非達于地不止”了!此后學界年夜都信從閻、顧之說,將“偽古文尚書”這一訟詞視為鐵定之論,作為《尚書》研討的出發點,據此揉捏史料,曲意解說,糾纏絞繞,臆見紛紜,不僅未能廓清《尚書》學史的問題,反而在這一領域制造了更多迷誤! 105

 

四、《尚書》真偽辨正

 

夷考南宋以來疑《書》者們的思維邏輯,基礎上具有雷同的三個步驟,其一是認為古文《尚書》的風格“文從字順,非若伏生之書愚昧聱牙”,“平緩卑弱,殊不類先漢以前之文”, 106并且認為其傳承脈絡茫昧無稽,由此構成懷疑的條件;其二是從《尚書》內外“吹毛索瘢”式地尋找“破綻”,由此構成懷疑的證據;其三是確指或泛指或人拼湊綴合古籍中的引《書》詞句以作成偽書,由此構成懷疑的結論。但古文《尚書》的風格宜不宜作為懷疑的根據?其傳承脈絡是不是茫昧無稽?此中的所謂“破綻”能不克不及構成作偽證據?被指控的作偽者有沒有作偽的需要和能夠?這些都是年夜可商議的。

 

起首,對于文章風格的認知往往帶有較年夜的主觀性,如吳棫等認為古文《尚書》“文從字順”、“平緩卑弱”,而孔穎達卻認為“其辭富而備,其義弘而雅,故復而不厭,久而愈亮”, 107所見迥然相異;是以,這種主觀感覺是不宜作為疑《書》根據的。其實,那些嫌怪古文《尚書》“文從字順”的人,又有什么證據表白他們真正讀通了這二十五篇呢?不要說吳棫、吳澄、梅鷟、閻若璩等,即使朱子也承認《年夜禹謨》“后面則不成知”、“其詳不成考”,《仲虺之誥》“多不成曉,固難理會”,以致終生“于《書》既無解”,就連門生請他標點《尚書》,他也以“《書》亦難點”一語辭之。 108由此還引發一個疑問:南宋(特別是元明)以降的疑《書》者們基礎或最基礎無從看到伏生今文本,他們憑什么判斷《尚書》今古文的風格差異?假如他們是基于梅賾所獻五十八篇中相當于今文的二十八篇(亦即三十三篇)作出這一判斷,那就恰好表白梅賾所獻書并非或人包辦偽造,而是對原始文獻的照實傳錄。最后還要指出,疑《書》者們根據他們鑒定的文章風格而認為古文《尚書》“殊不類先漢以前之文”,可以導致一個嚴重的悖謬:由于他們又認為古文《尚書》乃是挦撦先秦文獻拼湊成文, 109而挦撦先秦文獻拼湊成文與不類先漢以前之文兩說是不相容的——若古文《尚書》挦撦先秦文獻拼湊成文,則不應不類先漢以前之文;若古文《尚書》不類先漢以前之文,則不應是挦撦先秦文獻拼湊成文!疑《書》者們無往而不欲坐實古文《尚書》的“偽書”罪名,不意專心太急,卻使本身落進親手設置的騙局!

 

再從傳承脈絡來說,古文《尚書》的歷史自西漢孔安國發端,《史記•儒林列傳》、《漢書•藝文志》及《儒林傳》、《后漢書•儒林列傳》都有明確記載,也是除康有為之外的年夜多數疑《書》者所肯認的。根據史載,孔傳古文《尚書》的流傳可以梳理出三條線索。其一,《漢書•藝文志》載安國于武帝末年曾將古文《尚書》獻上朝個人空間廷,遭巫蠱事而未列于學官,這個文本就成為中祕書(或稱“中古文”),后來成帝年間劉向校勘今文《尚書》以及朝廷核實張霸“百兩篇”所用的應該就是這個文本,東漢章帝詔高才生所受古文《尚書》也當是這個文本,魏代漢、晉替魏,這個文本應該一向被繼統者承接受躲,至西晉末年方與三家今文《尚書》一齊亡佚,存續近四百年,起迄清楚。 110其二,《漢書•儒林傳》載安國以其書家教“授都尉朝。而司馬遷亦從安國問故,遷書載《堯典》、《禹貢》、《洪范》、《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都尉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穀梁年齡》為博士、部刺史,又傳《左氏》。常授虢徐敖,敖為右扶風掾,又傳《毛詩》,授王璜、平陵涂惲子真。子真授河南桑欽君長。王莽時,諸學皆立,劉歆為國師,璜、惲等皆貴顯”,這表白孔傳古文《尚書》有一個由安國開啟的面向平易近間社會的私學傳授譜系,這個譜系的存在也從劉歆《讓太常博士書》中獲得證明。 111遞及東漢,這個譜系仍在延續,據《后漢書•鄭范陳賈張列傳》之賈逵傳記載:“父徽,從劉歆受左氏《年齡》,兼習《國語》、《周官》,又受古文《尚書》于涂惲,學《毛詩》于謝曼卿,作《左氏條例》二十一篇。逵悉傳父業。”可見東漢年夜儒賈逵乃是孔傳古文《尚書》的直系傳人,憑借漢章帝“特好古文《尚書》”的勢頭,他曾使孔傳古文《尚書》一度“遂行于世”。 112其后接續這個譜系的是鄭沖,《尚書正義•堯典》孔穎達疏引《晉書》云:“晉太保公鄭沖以古文授扶風蘇愉,愉字休預。預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謐(皇甫謐)之外弟也。季授城陽臧曹,字彥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賾,字仲真,又為豫章內史”, 113這就將自東漢獻帝年間以迄東晉元帝之初梅賾獻《書》為止的百年之中孔傳古文《尚書》的傳承脈絡呈現出來,年夜致完成了孔傳古文《尚書》的第二條流傳線索。 114其三,《后漢書•儒林列傳》載“孔僖字仲和,魯國魯人也。自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僖子“季彥守其家業,門徒數百人”,這則表白安國還開啟了一個作為“家業”的宗族內部傳授譜系, 115這個傳授譜系往往也與平易近間社會相溝通,季彥“門徒數百人”即其明證;而其自己的“世傳”脈絡更是非常堅實,《晉書•儒林列傳》載:“孔衍字舒元,魯國人,孔子二十二世孫也。……衍少好學,年十二,能通《詩》《書》。……衍經學深博,又練識舊典,朝儀軌制多取正焉,由是元明二帝并親愛之”,后衍為權臣王敦排擠出為廣陵郡,“雖郡鄰接西賊,猶教誘后進,不以戎務廢業”,可見這個傳授譜系直進東晉後期,也與梅賾獻《書》相銜接,且孔衍“教誘后進”亦是溝通平易近間之一證。 116綜上所述,孔氏古文《尚書》的傳承脈絡并非茫昧無稽,而是犖犖年夜端有緒可尋。

 

別的,從東漢至西晉一些學人的著作中也可勾稽出孔傳古文《尚書》的流傳信息。許慎于東漢和安二朝間撰成《說文解字》,此中大批征引《尚書》作為書證,明顯引自孔傳古文《尚書》的有《商書•說命》弁言“《商書》曰:‘高宗夢得說,使百工夐求,得之傅巖’”, 117該書還征引了《說命上》經文“若藥不眄眩”, 118以及《周書•泰誓中》經文“勖哉夫子”; 119許慎甚至援用了孔安國的傳文,在“日”部“旻”字條中,其釋曰“秋天也。從日,文聲。《虞書》曰:‘仁閔覆下,則稱旻天’”, 120這一引語實是孔安國為《虞書•年夜禹謨》中“帝初于歷山,往于田,日號泣于旻天于怙恃”一段所作的注解“仁覆愍下,謂之旻天”, 121凡此無疑表白許慎讀過孔傳古文《尚書》,也表白此書在當時的存在。而許慎作為賈逵的門生,“本從逵受古學”, 122他之讀到孔氏書當然可以逆證上文論述的賈逵在孔傳古文《尚書》流傳過程中的位置,而他自己又將這一流傳脈絡作了進一個步驟延長。稍后于許慎的王符著《潛夫論》三十六篇,也多引《尚書》以證其說,其第五篇《賢難》所謂“尹據天官,柬在帝心”,頗似化用《商書•湯誥》“惟簡在天主之心”一語;其第三十四篇《五德志》引《商書•說命上》“若金,用汝作礪;若濟巨川,用汝作船楫;若時年夜旱,用汝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視地,厥足用傷”, 123更是強硬證明了孔氏書于東漢中后期的存在。至東漢末年應劭《風俗通義》,仍可見孔傳古文《尚書》的詞句,如《過譽第四》“《太誓》有云:‘平易近之所欲,天必從之。’”乃一字不差地照引《周書•泰誓上》;同篇又引《商書•太甲中》“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成逭”,也與原文分歧不貳;《十反共享空間第五》有“邁種其德”語,顯系本于《虞書•年夜禹謨》“皋陶邁種德”一語;而《山澤第十》引《尚書》“紂為逋逃淵藪”,又出于《周書•武成》“今商王受無道,暴殄天物,害虐烝平易近,為全國逋逃主,萃淵藪”。與鄭沖活著已相重疊而稍早的徐干,在其所著《中論》里也流露出古文《尚書》新聞,《中論•夭壽第十四》引述《尚書•無逸》,這是會議室出租今古文共有的篇章,不過從南宋洪適《隸釋》中保留的刊刻今文《尚書》的東漢熹平石經殘片可知,《無逸》今古文的字句存在差異,現在文對商三宗的排序為祖甲、中宗、高宗,而古文的排序為中宗、高宗、祖甲;又現在文稱“肆高宗之饗國百年”,而古文作“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中論》所引同于后者而異于前者。孔氏書之存在于其時,由此斑斑可考!進魏,王肅據今文本注《尚書》,其注本至唐代尚存,陸德明、孔穎達比較王肅注本與孔傳本,皆發現兩者頗多相類。陸德明說“王肅亦注今文,而解年夜與古文相類,或肅私見孔傳而秘之乎”? 124孔穎達說“案王肅注《尚書》,其言多是孔傳,疑肅見古文,匿之而不言也”。 125實際上,王肅得見孔傳古文《尚書》,于其本傳中即有一證,魏明帝太和四年,肅上疏陳政本,此中引《書》曰“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能之與否,簡在帝心”, 126前二句見于今古文俱有之《虞書•舜典》,末句則唯本于古文《商書•湯誥》,凡此豈非孔氏書存于魏世之鑿鑿證據歟?西晉皇甫謐撰《帝王世紀》,此中又見孔傳古文《尚書》內容,如引《五子之歌》“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掉厥道,亂其紀綱,乃底滅亡”,引《仲虺之誥》“徯我后,后來其蘇”,“乃葛伯仇餉,初征自葛”,述《太甲上》弁言“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引《咸有一德》文末弁言“仲丁徙于囂”、“河亶甲居相”、“祖乙圮于耿”,引《伊訓》弁言“成湯既沒,太甲元年”以及孔安國傳“太甲,太丁子,湯孫也。太丁未立而卒,即湯沒而太甲立,稱元年”, 127是西晉亦存孔氏書。而身歷兩晉的郭璞,在其所注《爾雅》中也同樣援用了孔氏書, 128如《釋詁》“須竢替戾厎止徯,待也”一條注引“《書》曰‘徯我后’”, 129見《商書•太甲中》;“昌敵彊應丁,當也”一條注引“《書》曰‘禹拜昌言’”, 130見《虞書•年夜禹謨》;《釋畜》“狗四尺為獒”一條注引“《尚書孔氏傳》曰‘犬高四尺曰獒’”, 131見《周書•旅獒》孔傳,這則證明孔傳古文《尚書》一向流傳至兩晉之際,與梅賾獻書業已重疊,其脈絡又何嘗茫昧無稽?

 

根據東漢至西晉學人著作援用孔氏書的情況,即可反駁疑《書》者們對于所謂“作偽者”的指控。假如說孔氏書為梅賾偽造,則無法解釋年夜致與他同時的郭璞何故在《爾雅注》中先于他援用了孔氏書;且郭璞進東晉尚存七八年,“博學有高才”,“詞賦為中興之冠”,元帝朝曾任著作佐郎、尚書郎,與朝廷及封疆俱有來往, 132完整有條件親見梅賾書,若梅書為偽,豈不在當時便為其所指駁?假如再往前推,指作偽者為皇甫謐,則又無法解釋王肅《尚書注》何故已引孔氏書。假如又說王肅是作偽者,則其前許慎、王符、應劭、徐干之引孔氏書又當若何解釋?再說偽造孔氏書也只能在該書亡佚之后,若該書尚存,又有什么偽造的需要和能夠?而據《隋書•經籍志》舞蹈教室記載,官躲孔氏書亡佚乃在西晉之末永嘉亂中,這般則王肅、皇甫謐俱無作偽的需要和能夠,而有需要和能夠的作偽者唯梅賾一人,但如上所述,郭璞《爾雅注》援用孔氏書這一事實以及郭璞的存在,又使梅賾作偽的指控不克不及成立。還當指出,永嘉之亂起于晉懷帝永嘉五年(311)匈奴攻下洛陽,其時“京華蕩覆,渠閣典籍,靡有孑遺”,朝廷所躲今古文《尚書》一并亡佚。六年后(317),晉元帝司馬睿在建康重建東晉政權,普通認為就在此年或次年,梅賾獻出孔傳古文《尚書》。依照書亡而后作偽的常情推論,梅賾只會在這六七年間偽造孔氏書,問題是他有那么年夜的本領在這短短的幾年里拼湊綴合古籍中的引《書》詞句,從而造出足以亂真的五十八篇經文以及孔序和孔傳嗎? 133當疑《書》者們“吹毛索瘢”式地從古文《尚書》中尋找作偽證據時,他們都沒有從作偽的需要性和能夠性方面進行反思,實在是小處精察,年夜體茫昧,細節上似乎扎實,但最基礎上卻說欠亨,誠乃孟子所譏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至于疑《書》者們從孔傳古文《尚書》中找出的“破綻”,林林總總或有數百條之多,實非區區一文所能盡辯。綜觀指陳孔氏書之“破綻”的著作,信無出于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之右者;對閻氏《疏證》的反駁,基礎上可以回應一切的疑《書》指控,當今學者張巖在這方面做了傑出的任務,獲得了令人信服的成績。在專著《審核古文〈尚書〉案》中,張巖將閻氏《疏證》羅列的問題歸納為文獻流傳、史地、史實、歷法、軌制、引文等類,分類集中反駁閻若璩對孔氏書的攻訐,觸及孔安國二次獻書、孔安國蚤卒、孔安國家獻、孔氏傳與其《論語注》相異、古文卷篇數目、杜林書及賈馬鄭王注本、唐人義疏文本選擇、虞夏書之分、古帝名號、虞載夏歲商祀周年、堯舜二典分合、虞廷十六字、禹讓皋陶不讓稷契、太康掉國其母不存、《胤征》玉石俱焚語源、仲康日食、伊尹放太甲年數、太甲頓首伊尹稱字、商三宗排序及享國年數、《泰誓》聲紂之罪、夷族之刑、于湯有光、追書與實稱、《武成》日月書法、商郊牧野、血流成河、式商容閭、積石山在金城東北羌中、瀍水出河南北山、孟津在黃河北岸、濟瀆改道、《論語》引孝乎惟孝、《孟子》引《泰誓》和《武成》、《說文》引《書》文字與孔氏書相異、《說文》引《書》內容為孔氏書所無、年夜馭太仆合一、九夷八蠻、德乃降、為山九仞、不學面墻、惟風惟草等閻若璩質疑孔氏書的幾乎一切重要問題,此中有些也是疑《書》者們配合認作所謂“鐵證”的資料,通過梳理原委,辨析毫厘,一一反駁了閻氏的指控,從而認定“閻若璩的研討遠遠缺乏以支撐其結論。不僅這般,閻氏書中還包括許多決心假造的偽證”,故“所謂‘偽古文《尚書》’的‘定案’無法成立”! 134張巖還通過扎實的檢索任務,剖析了二十五篇古文《尚書》與三十三篇今文《尚書》以及先秦至宋明五十五種其他文獻的用字頻率差異(字頻特征剖析),由此得出結論:古文《尚書》“‘作偽’難度太高,高到不成能實現的水平。從大批文獻的彙集,到引文、用文的查找;從上百個罕見詞語的查尋采用,到文明、軌制方面的懂得歸納和融會貫通;從搞清先秦兩漢文獻與今文《尚書》之間字頻分歧,到‘偽造’過程中拼湊引文和‘字頻勾兌’。這般這般‘偽造’的二十五篇不僅沒有明顯綴輯痕跡,且文采尤富于今文。其工程量之年夜,非一共享會議室人一世所能及”! 135允哉言乎!本文采信張巖對閻若璩所舉《尚書》“作偽”證據的反駁,進而從總體上認定疑《書》者們的思維邏輯,從條件到舉證甚至結論,都最基礎不克不及成立,古文《尚書》的風格缺共享會議室乏以成為懷疑的條件,其傳承脈絡并非茫昧無稽,所謂古文《尚書》“作偽”的證據沒有可托度,被指控的諸多“作偽者”一概沒有作偽的需要和能夠;而梅賾書就是歷經四百年磨難終不堙沒的孔安國書,也就是孔子后人為避秦火躲于舊宅壁中的百篇遺存,也就是孔子親手刪定的先圣教言和華夏古史。縱起夫子于九原,當亦不易斯言! 136

 

五、余論

 

確定東晉梅賾所獻且流傳至今的五十八篇《尚書》就是經孔安國收拾和注釋的孔子刪定之百篇遺存,卻并不料味著承認此中一切篇章都完成于其所標系的時代。根據殷墟卜辭有句無篇、記事簡扼的著作程度推測, 137標系時代早于卜辭的《虞書》、《夏書》以及《商書》的年夜部門,因其多篇幅巨大、結構講究、內容豐贍、鋪排有致、文采斐然,故當非各該時代的製品,而應是西周至年齡晚期的文明精英們根據傳述或書寫的上古史料,加上本身的懂得和想象,并注進若干幻想成分而作成的典籍。這一推測由現代地理學的研討結果可以獲得某些印證。例如《夏書•胤征》記載了夏代第三王仲康時期的一次非正常天象,本日食:“乃季秋初一,辰弗集于房”; 138按其意謂,季秋初一辰集于房,亦即玄月初一日月交會于房宿地點的天區,才屬正常。但據古人吳守賢、趙恩語等的推步,在公元前2000年擺佈的仲康時期,《胤征》意謂的正常天象不成能出現。李學勤轉述吳守賢等的研討結果說:“吳守賢等師長教師經過嚴密計算,證明了房宿與季秋的對應是殷商到年齡戰國時期的天象。” 139趙恩語則說“可以斷定,有‘季秋初一,辰弗集于房’這句話的《夏書》編定的年月只能在公元前1130年大公元前498年之間”, 140也就是商代早期至年齡早期,比吳守賢等的推斷加倍具體但也與之年夜致相合。由此表白,記載仲康時期史事的小樹屋《胤征》,遲至商周之際甚至年齡時期剛剛編定成文,在編定過程中,編定者將其地點時代的天象羼進到這篇文獻之中了。由此也當承認,閻若璩以為“《五子之歌》不類夏代詩”,顧頡剛推斷《尚書》有些篇章“或許是史官的追記,或許是真古文經過翻譯”,這些見解還是有必定見地的。不過閻若璩不滿蘇轍將《五子之歌》歸于“商人之詩”而悍然指之為魏晉間人偽作;顧頡剛在確定“偽《古文尚書》出于魏晉”的同時,連年夜部門今文篇章都疑為年齡戰國甚至秦漢間的偽作,這就難免疑古過當。 141其實,西周至年齡晚期的文明精英們根據傳述或書寫的上古史料編成《尚書》,最基礎不存在所謂“作偽”問題,而是軸心時代各年夜文明之元典產生的配合方法,如古印度最偉年夜的家教經典“四吠陀”自公元前2000年擺佈發生,經世代口耳相傳,直大公元前900年前后才結集完成;波斯瑣羅亞斯德教的前源也可追溯到約公元前2000年,而該教的創立及其經典《阿維斯陀》的編定則遲大公元前6世紀擺佈;約公元前2500年就在美索不達米亞地區流傳的蘇美爾朝代烏魯克國王吉爾伽美什的好漢故事,到公元前1000年擺佈才最終著錄為史詩;《舊約全書》載錄的希伯來平易近族晚期歷史,乃是在巴比倫之囚時期(前597-前538)才開始得以追記;而反應公元前12世紀到前11世紀古希臘文明狀況的《荷馬史詩》,也是在距所反應的時代二三百年之后起首由盲詩人荷馬傳唱,然后于公元前6世紀以文字記錄下來,再到公元前3世紀由亞歷山年夜里亞的學者們最終編定的。毫無疑問,一切這些偉年夜的經典都不是一時一地一人的作品,而是在或長或短的時段中,或廣或狹的地區里,由眾多先平易近根據邃古的傳說或原始的符記所逐漸完成的,《尚書》也不破例。唯其這般,《尚書》的篇章存在風格紛歧致的現象就是完整可以懂得的;若其各篇之風格相同,倒恰好匪夷所思。偉年夜的先師孔子將前輩傳下的三千多篇文獻加以精選纂輯,以“克明俊德”的宗旨貫穿包絡百篇之書,呈現了由圣王賢臣的言行所集中反應的華夏初平易近的品德意識、倫理生涯、德性政治及太和觀念,一切這些又通過經典教導的方法維系并強化了中華平易近族的優秀傳統性情,在當今社會尤其需求鼎力弘揚并躬行實踐。而歷經磨難幸存于今的五十八篇《尚書》,恰是中華平易近族堅持和發揚優秀傳統性情的珍貴教本,必須遭到全平易近族的愛惜!

 

【注釋】

 

1 《尚書》也記載了一些掉德君王和臣工的事跡,如太康(《夏書•五子之歌》)、桀(《商書•湯誓》、《商書•仲虺之誥》、《商書•湯誥》)、太甲(《商書•太甲》上中下)、紂(《商書•西伯戡黎》、《商書•微子》、《周書•泰誓》上中下、《周書•牧誓》)、羲和(《夏書•胤征》)等,但對這些掉德者都持批評甚至斥責態度,從另一方面凸顯了《尚書》的仁德政治宗旨。

 

2 王先謙《莊子集解•全國》,《諸子集成》第三冊,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16頁。

 

3 王先謙《莊子集解•天運》,《諸子集成》第三冊,第95頁。

 

4 《墨子•明鬼下》有“故尚書夏書,其次商周之書”語,但此所謂“尚書”乃是泛稱而非專名,并不表白先秦時期已有“尚書”一名。參見屈萬里《尚書集釋》,臺北:聯經出書事業公司1983年版,“概說”第5頁;劉起釪《尚書學史》(訂補本),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2次印刷,第7頁。

 

5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15頁。

 

6 《史記•儒林列傳》。

 

7 王充《論衡•正說》,《諸子集成》第七冊,北京:中華書局1954年版,第273頁。

 

8 劉熙《釋名•釋典藝》,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00頁。

 

9 馬、鄭、王說均見《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15頁。

 

10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13頁。

 

11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10頁。

 

12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14頁。

 

13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15頁。

 

14 此中註釋亡佚之《汩作》、《九共》九篇、《藳飫》附目于《舜典》篇末,《帝告》、《釐沃》、《湯征》、《汝鳩》、《汝方》附目于《胤征》篇末,《夏社》、《疑至》、《臣扈》、《典寶》附目于《湯誓》篇末,《明居》附目于《湯誥》篇末,《肆命》、《徂后》附目于《伊訓》篇末,《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附目于《咸有一德》篇末,《高宗之訓》附目于《高宗肜日》篇首弁言,《分器》附目于《洪范》篇末,《旅巢命》附目于《旅獒》篇末,《歸禾》、《嘉禾》附目于《微子之命》篇末,《成王政》、《將蒲姑》附目于《蔡仲之命》篇末,《賄肅慎之命》、《亳姑》附目于《周官》篇末,凡亡佚四十二篇。

 

15 見陳夢家《尚書通論》(增訂本),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第11-35頁。需求指出的是,在這168條中,有111條被陳氏指為“不見于今本的逸《書》”,而實際上這些條文年夜多見于今本《尚書》,只不過屬于古文《尚書》范圍。陳氏局限于“古文《尚書》偽作”說,故對今本《尚書》中的古文篇章視若無睹,這是很不恰當的。

 

16 另一統計約有359條。見劉起釪《尚書學史》(訂補本),第11-61頁。劉氏對先秦典籍引《書》情況的研討可謂細致進微,但他所制情況表的名稱卻或有欠亨之處,如“先秦典籍十八種援用漢今文十五篇情況表”,若從字面懂得,顯屬時序顛倒。體貼劉氏本意,乃是說漢今文十五篇在先秦時已存在,并為其時典籍所征引,這般,則表名或可作“先秦典籍十八種援用進漢以后成為今文的十五篇情況表”。

 

17 郭店簡的進葬年月公認為在戰國中期偏晚,約公元前三百年擺佈,其寫定時間當更早,參見龐樸《古墓新知——漫讀郭店楚簡》,載《新華文摘》1998年第12期;上博簡經測定為戰國早期作品,參見馬承源《媒介:戰國楚竹書的發現保護和收拾》,載《上海博物館躲戰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1年版,媒介第2頁。

 

18 《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書社1998年瑜伽場地版,第129-137頁。在今本《尚書》中,《尹誥》題為《咸有一德》,該句本文為“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君牙》本文為“夏暑雨,小平易近惟曰怨咨。冬祁冷,小平易近亦惟曰怨咨”;《呂刑》三條本文順次為“一人有慶,兆平易近賴之”,“苗平易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非時伯夷播刑之迪”;《君陳》兩條本文順次為“常人未見圣,若不克見。既見圣,亦不克由圣”,“收支自爾師虞,庶言同則繹”;《康誥》本文與引文同;《君奭》本文為“在昔天主,割申勸寧王之德,其集年夜命于厥躬”。

 

19 參見《上海博物館躲戰國楚竹書(一)》,第169-213頁。

 

20 《郭店楚墓竹簡》,第167-170頁。《君奭》前一條引文與本文同,后一條本文為“襄我二人,汝有合哉”;《康誥》本文為“乃其速由文王作罰,刑茲無赦,不率年夜戛”。

 

21 《史記•秦始皇本紀》。

 

22 王充《論衡•正說》曰“(丞相李斯)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黎,乃令吏官盡燒五經,有敢躲諸書百家語者刑,唯博士官乃得有之”,《諸子集成》第七冊,第270頁。

 

23 《史記•項羽本紀》。另見《史記•秦始皇本紀》“諸侯兵至,項籍為從長,殺子嬰及秦諸令郎宗族。遂屠咸陽,燒其宮室”。

 

24 《漢書•惠帝紀》。

 

25 《史記•儒林列傳》。另見《史記•袁盎晁錯列傳》、《漢書•儒林傳》、《漢書•藝文志》、《漢書•袁盎晁錯傳》。按《漢書•儒林傳》記載伏生得書情況與《史記•儒林列傳》年夜同,顯然是抄襲後人成說。

 

26 《史記•孔子世家》“安國為今天子博士”,《漢書•匡張孔馬傳》“安國、延年皆以治《尚書》為武帝博士”,以孔安國的博士成分,即可證其《尚書》研討的功底。《史記•儒林列傳》“伏生教濟南張生及歐陽生,歐陽生教千乘兒寬。兒寬既通《尚書》,以文學應郡舉,詣博士受業,受業孔安國”,《漢書•儒林傳》“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余篇,蓋《尚書》茲多于是矣。遭巫蠱,未立于學官。安國為諫年夜夫,授都尉朝,而司馬遷亦從安國問故。遷書載《堯典》、《禹貢》、《洪范》、《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這兩條資料則不僅可證孔安國《尚書》研討的功底,並且表白其為司馬遷、兒寬等的師輩。或以為孔安國《尚書序》為后人偽作,但從該《序》所述伏生授書情況分歧于《史》、《漢》記載這一點可得一反證:若孔《序》確為后人偽作,則作偽者不難見到《史》、《漢》記載從而與之堅持分歧;今孔《序》說法與《史》、《漢》記載并紛歧致,則恰可懂得為其乃孔安國依據見聞之實錄。

 

27 《史記•袁盎晁錯列傳》張守節《正義》引。伏生及其女為齊人,晁錯穎川人。

 

28 參見《漢書•儒林傳》。

 

29 顏師古注曰:“《家語》云孔騰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躲《尚書》、《孝經》、《論語》于夫子舊堂壁中,而《漢記•尹敏傳》云孔鮒所躲。二說分歧,未知孰是。”據《史記•孔子世家》,孔鮒和子襄為兄弟,均為孔子八世孫,孔鮒“為陳王涉博士,逝世于陳下”,子襄“嘗為孝惠天子博士,遷為長沙太守”。魯共王得古書事另見《漢書•景十三王傳》。

 

30 《尚書序》孔穎達疏“言‘隸古’者,正謂就古文體而從隸定之”,又曰“謂用隸書寫古文”,《史記•儒林列傳》稱“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漢書•儒林傳》亦稱“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可知孔安國收拾的古文《尚書》已經轉換成當時的文字了,但眾人因其底本乃是古文,故仍習稱之為“古文《尚書》”。

 

31 關于今文《尚書》和古文《尚書》的篇數,歷來頗多淆亂。《史記•儒林列傳》稱伏生所傳今文《尚書》有二十九篇,《漢書•儒林傳1對1教學》及《藝文志》均同此說,但《漢志》著錄今文《經》卻又作二十九卷。《史記•儒林列傳》泛說古文《尚書》比伏生二十九篇“滋多”十余篇,劉歆《讓太常博士書》確稱孔壁古文“書十六篇”,《漢書•藝文志》既說古文《尚書》“以考(今文)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但又著錄“《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凡此種種,紛歧而足,導致后來信從古文《尚書》者想方設法彌綸綴合,曲為之說捉襟見肘;而疑詆古文《尚書》者則以此作為偽書的主要證據。其實,依照孔安國《尚書序》的陳述,今、古文《尚書》的篇數清明白楚,其曰古文《尚書》“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堯典》,《益稷》合于《皋陶謨》,《盤庚》三篇合為一,《康王之誥》合于《顧命》,復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書序,序所以為作者之意,昭然義見,宜相四周,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便是說,古文《尚書》實為五十八篇,加上百篇弁言分解一篇,總計五十九篇,現將百篇弁言分別冠于各篇之首,復為五十八篇,五十八篇中有二十五篇是古文《尚書》獨有的,還有五篇在古文《尚書》中獨立成篇而在今文《尚書》中是并進他篇的,這樣,今文《尚書》就只能是二十八篇。關于今文《尚書》二十八篇之說,還有兩條資料可資證明,其一是漢武帝時太常孔臧致孔安國書云“唯聞《尚書》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何圖乃有百篇”(見《史記•儒林列傳》司馬貞《索隱》引),這反應了今文《尚書》構成之后至古文《尚書》面世之前當時人們對于《尚書》篇數的認識就是根據今文《尚書》二十八篇而來的;其二是王充《論衡•正說》曰“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錯往從受《尚書》二十余篇。……至孝宣天子之時,河內男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見《諸子集成》第七冊,第269頁),這表白在“益一篇”之前,伏生所傳今文《尚書》只要二十八篇。當然,考慮到《尚書》流傳的復雜情況,或許不應將其他說法全都指為無稽,也有能夠是根據分歧文本而對篇數做出的統計。孔穎達對今、古文《尚書》的篇數有比較清楚的梳理,參見《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孔穎達疏,第116、118頁。

 

32 參見孔安國《尚書序》。

 

33 《史記•五宗世家》裴骃《集解》引《漢名臣奏》。

 

34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孔穎達疏引,第115頁。

 

35 《漢書•楚元王傳》附劉歆傳。

 

36 王充《論衡•正說》謂“至孝宣天子之時,河內男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此“益一篇”而使今文篇數達于二十九者,即單篇《泰誓》。孔穎達也說“則《泰誓》非伏生所傳。而言二十九篇者,以司馬遷在武帝之世見《泰誓》出而得行,進于伏生所傳內,故為史總之,并云伏生所出,不復曲別剖析”。王、孔二說皆確定單篇《泰誓》進于伏生二十八篇之中,但在該篇出現的時間上又有宣帝、武帝之歧異。孔穎達以司馬遷《史記•儒林列傳》已記今文為二十九篇,且劉向亦云武帝末平易近有得《泰誓》者,故堅稱單篇《泰誓》出于武帝時,“不得云宣帝時始出也”;不過他又為王說轉圜道“或許爾時重得之,故于后亦據而言之”(所引孔說均見《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孔穎達疏,第115頁),可備一說。

 

37 《泰誓上》孔穎達疏引馬融《書序》曰:“《泰誓》后得,案其文似若淺露。又云:‘八百諸侯,不召自來,不期同時,不謀同辭。’及‘火復于上,至於王屋,流為雕,至五,以穀俱來。’舉火神怪,得無在子所不語中乎?又《年齡》引《泰誓》曰:‘平易近之所欲,天必從之。’《國語》引《泰誓》曰:‘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孟子》引《泰誓》曰:‘我武惟揚,侵于之疆,取彼兇殘,我伐用張,于湯有光。’《孫卿》引《泰誓》曰:‘獨夫受。’《禮記》引《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無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今文《泰誓》皆無此語。吾見書傳多矣,所引《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弗復悉記,略舉五事以明之亦可知矣。”又引王肅曰:“《泰誓》近得,非其本經。”見《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80頁。

 

38 《漢書•宣帝紀》甘露三年“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看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乃立梁丘《易》、鉅細夏侯《尚書》、榖梁《年齡》博士”。

 

39 《漢書•儒林傳》。

 

40 《漢書•百官公卿表》和《武帝紀》均載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個人空間初置五經博士。設以伏生于惠帝四年(前191)下《除挾書律》即始授《尚書》,時歐陽生以十八歲親受之,復按十八年誕生一代,則至重孫歐陽高十八歲時恰在武帝建元五年前后,已有資格立為博士了。歐陽《尚書》立為博士早于年夜、小夏侯《尚書》的證據有:劉歆《讓太常博士書》云“往者博士《書》有歐陽,《年齡》公羊,《易私密空間》則施、孟,然孝宣天子猶復廣立穀梁《年齡》,梁丘《易》,年夜、小夏侯《尚書》”,見《漢書•楚元王傳》附劉歆傳;《漢書•儒林傳》載“初,《書》唯有歐陽,《禮》后,《易》楊,《年齡》公羊罷了。至孝宣世,復立鉅細夏侯《尚書》,鉅細戴《禮》,施、孟、梁丘《易》,穀梁《年齡》”。

 

41 《后漢書•儒林列傳》“及光武中興,愛好經術,未及下車,而先訪儒雅,采求闕文,補綴漏逸。……于是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傳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鉅細夏侯,《詩》齊、魯、韓,《禮》鉅細戴,《年齡》嚴、顏,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

 

42 建安二十五年(220)魏王曹操遺令“全國尚未安寧,未得遵古也”,見《三國志•魏書•武帝紀》。

 

43 《三國志•魏書•明帝紀》。

 

44 《三國志•魏書•三少帝紀》載正始五年(244)蒲月癸巳齊王芳“講《尚書》經通”;正始八年(247)秋七月,何晏上奏引“舜戒禹曰鄰哉鄰哉”,見《虞書•益稷》,“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見《周書•洛誥》,“一人有慶兆平易近賴之”,見《周書•呂刑》,皆今文;嘉平六年(254)高貴鄉公髦詔引“安平易近則惠,百姓懷之”,見《虞書•皋陶謨》,亦今文;甘露元年(256)夏四月丙辰高貴鄉公髦與博士庾峻討論《尚書》,所涉篇章為《虞書•堯典》,還是今文。

 

45 例如《晉書•鄭沖列傳》載晉武帝詔引《尚書》“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見今文《虞書•皋陶謨》;《晉書•庾旉列傳》載旉與博士太叔廣、劉暾、繆蔚、郭頤、秦秀、傅珍等上武帝表引《尚書》“帝堯克明俊德,以親九族”,見今文《虞書•堯典》。

 

46 《隋書•經籍志》。

 

47 漢代經學立于學官的需要條件就是有經有傳,關于這一點,可參見張巖《審核古文〈尚書〉案》,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版,第13-14頁。另見劉起釪《尚書學史》(訂補本),第69頁。

 

48 以上引文均見孔安國《尚書序》。孔傳古文《尚書》傳授脈絡,參見《漢書•儒林傳》、《后漢書•儒林列傳》、《后漢書•賈逵列傳》及《尚書正義•堯典》孔穎達疏。

 

49 《漢書·藝文志》。

 

50 當時朝廷所立的學官具有很年夜的含金量,《漢書•儒林傳》曰:“自武帝立五經博士,開門生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訖于元始,百有余年,傳業者浸盛,支葉蕃滋,一經說至百余萬言,年夜師眾至千余人,蓋祿利之路然也。”《漢書•夏侯勝傳》載“勝每講授,常謂諸生曰:‘士病不明經術;經術茍明,其取青紫如俛拾地芥耳。’”故已經得立的今文諸經學官,深恐古文諸經損害既得好處,遂難免與之形同冰炭。

 

51 以上引文以及有關劉歆事跡,見《漢書•楚元王傳》附劉歆傳。關于平帝年間增設《年齡左氏傳》、《毛詩》、逸《禮》、古文《尚書》博士之事,見《漢書•儒林傳》及《漢書•王莽傳上》。

 

52 《后漢書•儒林列傳》。《后漢書•賈逵列傳》亦記此事,系于章帝建初八年(83)。

 

53 《漢書•儒林傳》。

 

54 《后漢書•儒林列傳》。

 

55 《后漢書•杜林列傳》。

 

56 《后漢書•儒林列傳》。

 

57 陸德明《經典釋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8頁。

 

58 《隋書•經籍志》。按“二十九篇”者,伏生二十八篇加后出《泰誓》一篇也。

 

59 《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孔穎達疏,第118頁。

 

60 見《晉書•儒林列傳•董景道》、《晉書•荀崧列傳》、《晉書•劉元海載記》。“馬氏《尚書》”當即《隋書•經籍志》著錄的“《尚書》十一卷馬融注”,“《尚書》鄭氏”則應該是同書著錄的“《尚書》九卷鄭玄注”。這兩種文本當然是從東漢流傳到晉代甚至隋唐的。

 

61 引文見《三國志•魏書•王朗傳》附王肅傳。

 

62 《后漢書•儒林列傳》載“自是游學增盛,至三萬余生。然章句漸疏,而多以浮華相尚,儒者之風蓋衰矣。黨人既誅,其高名慈善家多坐流廢,后遂至忿爭,更相言告。亦有私行金貨,定蘭臺漆書經字,以合其私文”,以致靈帝不得已“乃詔諸儒正定五經,刊于石碑”。《后漢書•鄭玄列傳》亦曰“及東京,學者亦各名家,而守文之徒,滯固所稟,異端紛紜,相互詭激,遂令經有數家,家有數說”。《后漢書•蔡邕列傳》也說明了靈帝刊立石經的緣由乃因“經籍往圣久遠,文字多謬,陋儒穿鑿,疑誤后學”。

 

63 東漢趙岐、鄭玄甚至于西晉杜預都未見到孔傳本,因此趙岐《孟子注》稱《年夜禹謨》、《仲虺之誥》、《伊訓》、《說命》、《泰誓》、《武成》、《君牙》等篇為“《尚書》逸篇”(見《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675、2681、2701、2712、2714、2733、2735、2736、2738頁),鄭玄《禮記注》稱《咸有一德》、《說命》、《君陳》等篇“今亡”(見《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521、1620、1648頁),杜預《左傳注》稱《年夜禹謨》、《五子之歌》、《胤征》、《太甲》、《泰誓》、《武成》、《蔡仲之命》等篇為“逸書”(見《十三經注疏•年齡左傳正義》,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937、1958、1971、1986、1991、2016、2020、2059、2082、2162頁)。

 

64 《晉書•八王列傳》。

 

65 《晉書•劉曜載記》。

 

66 《隋書•經籍志》。

 

67 陸德明《經典釋文》,第8頁。

 

68 《晉書•荀崧列傳》。

 

69 關于梅賾獻《書》的記載,概見《經典釋文》“江左中興,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字仲真,汝南人)奏上孔傳古文《尚書》”,《尚書正義•堯典》孔穎達疏“汝南梅賾,字仲真,又為豫章內史,遂於前晉奏上其書而實施焉”,《尚書正義•舜典》孔穎達疏“昔東晉之初,豫章內史梅賾上孔氏傳”,《年齡左傳正義•襄公三十一年》孔穎達疏“及江東晉元帝時,其豫章內史梅賾始獻孔安國所注古文《尚書》”,《隋書•經籍志》“至東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得安國之傳,奏之”。又,《經典釋文》、《尚書正義》孔穎達疏及《隋志》均稱梅賾所獻孔傳古文《尚書》缺《舜典》一篇。陸德明說“乃取王肅注《堯典》,從‘慎徽五典’以下,分為《舜典》篇以續之”,而指齊明帝建武中姚方興所獻《舜典》為“采馬、王之注”而偽造,“遂不可用”。但孔穎達及《隋志》都確定所缺《舜典》乃姚方興得而獻之,不過二者之說又有差異,孔穎達說因姚氏以罪致戮,其書當時并未獻上,遲至隋開皇初年才又購求得之(見《尚書正義•堯典》、《舜典》孔穎達疏);《隋志》則說姚書當時就“始列國學”。揚榷言之,梅賾所獻孔傳本缺《舜典》一篇當無疑問,但若何補足、何時補足,則三說無從軒輊,總之,迄于唐初,孔傳本五十八篇業已完全無缺。還需說明的是,孔穎達和《隋志》都提到姚氏所獻《舜典》多二十八字一事。孔穎達說姚氏得“孔氏傳古文《舜典》”,此中“曰若稽古帝舜” 等十二字“孔氏傳本無”,又說“此下更有‘浚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這十六字并前十二字,“此二十八字異”(見《尚書正義•舜典》孔穎達疏);《隋志》則說姚氏所獻《舜典》“比馬、鄭所注多二十八字”。姚氏所獻《舜典》多二十八字或亦無疑,但按孔穎達之說則教學殊不成通,因為既說姚氏所得就是“孔氏傳古文《舜典》”,何故又說“孔氏傳本無”十二字甚至“二十八字異呢”?孔氏傳自己若何能構成對比關系呢?且孔穎達已明言“東晉之初,豫章內史梅賾上孔氏傳,猶闕《舜典》”(見同上),這般姚氏所獻《舜典》又從何處往找對比文本呢?比擬之下,《隋志》的說法更為公道,據之可知姚氏所獻《舜典》乃比當時還在流傳的馬融、鄭玄《尚書》注本的《舜典》多出二十八字,可從。

 

70 《晉書•荀崧列傳》載東晉元帝時“方修學校,簡省博士,置《周易》王氏、《尚書》鄭氏、古文《尚書》孔氏、《毛詩》鄭氏、《周官禮記》鄭氏、《年齡左傳》杜氏服氏、《論語》《孝經》鄭氏博士各一人,凡九人”。

 

71 《隋書•經籍志》著錄“《尚書》十一卷,馬融注。《尚書》九卷,鄭玄注。《尚書》十一卷,王肅注”。

 

72 《舊唐書•經籍志》和《新唐書•藝文志》著錄開元盛時朝廷躲書,此中漢魏《尚書》文本另有“古文《尚書》十三卷孔安國傳,又十卷馬融注,又九卷鄭玄注,又十卷王肅注”(舊唐志),“古文《尚書》孔安國傳十三卷,王肅注十卷”,“馬融傳十卷”,“鄭玄注古文《尚書》九卷”(新唐志)。其后經安史之亂、黃巢之亂、昭宗播遷、五代亂離甚至靖康之難,至《宋史•藝文志》便僅存“《尚書》十二卷漢孔安國傳”一種了,還有“伏勝《年夜傳》三卷鄭玄注”,乃是經解類著作,而非《尚書》經傳。《元史》無藝文或經籍之志,錢年夜昕補《元史藝文志》也只見元人注解之作;《明史•藝文志》格于體例,不錄後人著作,皆不論。《四庫全書總目•經部•書類》著錄的漢魏《尚書》文本也只要“《尚書正義》二十卷,舊本題漢孔安國傳”、“《尚書年夜傳》四卷補遺一卷,舊本題漢伏勝撰”,基礎上同于《宋志》。而《清史稿•藝文志》列進“漢歐陽生《尚書章句》一卷”、“漢夏侯建《尚書章句》一卷”、“漢馬融《尚書傳》四卷”、“魏王肅《尚書注》二卷”、“漢張霸《百兩篇》一卷”、“漢鄭玄《尚書注》九卷”等,實乃馬國翰、王謨、袁鈞輯佚而得,恰好反應這些古籍均已亡佚。

 

73 《四庫全書總目》之《尚書正義》撮要曰“其書至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奏于朝,唐貞觀十六年孔穎達等為之疏”;又《書纂言》撮要曰“古文《尚書》自貞觀敕作《正義》以后,終唐世無異說”,又《古文尚書疏證》撮要亦曰“唐以來雖疑經惑古如劉知幾之流,亦以《尚書》一家列之《史通》,未言古文之偽”,見《四庫全書總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版,第89、96、101頁。

 

74 見《四庫全書總目•書纂言》撮要,第96頁。

 

75 閻若璩述吳棫言曰:“伏生傳于既耄之時,而安國為隸古又特定其所可知者,而一篇之中、一簡之內,其不成知者蓋不無矣。乃欲所以盡求作書之本意與夫本末先后之義,其亦可謂難矣。而安國所增多之書,今書目具在,皆文從字順,非若伏生之書愚昧聱牙,至有不成讀者夫?四代之書,作者紛歧,甚至二人之手而遂定為二體乎?其亦難言矣。”但閻氏并未說明此段引述見于何處,卻是于下文慨嘆“其不傳也,惜哉”!見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上海古籍出書社1987年版,第1109、1113-1114、1115頁。

 

76 上引朱熹言論均見《朱子語類》卷七十八。

 

77 朱子曰:“《堯典》一篇自說堯一代為治之順序,至讓于舜方止,今卻說是讓于舜后方作。《舜典》亦是見一代政事之終始,卻說‘歷試諸艱’,是為要受讓時作也。至后諸篇皆然。”又說:“書亦多可疑者,如《康誥》《酒誥》二篇,必是武王時書,人只被作洛事在前惑之。……《梓材》一篇又不知何處錄得來,此與別人言皆不領。”又說:“《金縢》亦有非情面者,……《盤庚》更沒事理,……《呂刑》一篇,若何穆王說得渙散”,“《年夜誥》一篇不成曉。”見《朱子語類》卷七十八、卷七十九。

 

78 見《朱子語類》卷七十九。

 

79 略舉一例:閻若璩之子閻詠《尚書古文疏證后序》記載:“家年夜人征君師長教師著《尚書古文疏證》若干卷,愛之者爭相繕寫,以為得不曾有;而怪且非之者亦復不少。征君意不自安,曰:吾為此書,不過從朱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耳,初何敢顯背紫陽以蹈年夜不韙之罪!因命詠取《語類》四十七條、《年夜選集》六條,匯次成編,名《朱子古文書疑》,就京師刻以行世。告詠曰:夫破人之惑,若難與爭于篤信之時,待其有所疑焉,然后從而攻之可也,此歐公語也。歐公又言:孔子者,萬世守信一人罷了!余則謂朱子者,孔子后守信一人罷了!今取朱子之所疑告全國,全國人聞之,自不用盡篤其信,所謂有所疑,然后出吾《疏證》以相示,庶其有悟乎?”見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7頁。

 

80 參見《四庫全書總目·書疑》撮要,第106-107頁。

 

81 參見《四庫全書總目》之《書纂言》及《尚書講座場地古文疏證》撮要,第96、101頁。

 

82 參見《四庫全書總目》之《尚書考異》及《尚書譜》撮要,第99、109頁。

 

83 關于閻氏此有名稱,其子閻詠《尚書古文疏證后序》釋曰:“至征君所以名其書之義,實嘗與聞,蓋讀《漢書•儒林傳》孟喜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師田生枕喜膝,獨傳喜,諸儒以此耀之同門,梁邱賀疏浚證明之。顏師古注疏浚猶言分別也;證明,明其偽也。摘取此二字;首曰‘尚書’,尊經也;次曰‘古文’,傳疑也。”見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8頁。故此著當稱《尚書古文疏證》,而不當如《四庫全書總目》稱之為“古文尚書疏證”。

 

84 一百二十八條中,存目闕文者十二條,目文俱闕者十七條,凡闕二十九條,實有九十九條。所闕者乃清乾隆十年(1745)眷西堂初刻來源根基闕。

 

85 見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61頁。

 

86 見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195頁。閻氏在別處又說古文《尚書》“抑魏晉之間假托者耶”,“偽作古文者,生于魏晉間”,見同書第134、329頁。

 

87 見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3-4頁。

 

88 見《四庫全書總目·古文尚書疏證》撮要,第101-102頁。

 

89 參見《四庫全書總目》之《尚書疏衍》、《讀尚書略記》、《書繹》、《古文尚書冤詞》、《尚書集解》、《古文尚書考》、《尚書惜陰錄》、《書經札記》、《尚書通典略》、《尚書質疑》、《心園書經知新》、《尚書私學》諸書撮要,第100、113、102、113、114、116、117、118頁。

 

90 康氏不僅攻詆劉歆遍偽諸經,作偽亂道,並且還直接非毀其人品,如說王莽搜尋平易近間百二十女與膳羞百二十品的荒淫行為乃“歆偽說以媚莽者也”,以致“隋之宮人萬計,唐宗之宮女三千,縱恣無厭,怨曠充塞,皆歆作俑之罪也”!又誣捏劉歆與乃父劉向的對立曰“夫向之《陳娘家封事》也折王氏,而歆以宗室子佐莽篡漢;向之尊述六經也守孔學,而歆以世儒業而抑儒篡孔;向之持守《魯詩》也奉元王,而歆以作偽經而誣父悖祖”,從而質問“其為臣、為弟、為子,果何如也”!凡此皆捕風捉影而夸年夜其詞之說。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中國戲劇出書社1999年版,第72、185頁。

 

91 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第26、35、41、44、50、55、61、68頁。

 

92 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第1、19、23、25、54、56、61、62、63、66、69、75頁。

 

93 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第19、50、62、68、76-85、88、91頁。

 

94 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第68頁。

 

95 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第54頁。

 

96 康氏說“共王壞壁”乃是劉歆“肆其烏有之辭”,又說“十六篇皆歆所偷竊偽造至明也”,參見氏著《新學偽經考》,第23-26、69頁。

 

97 見康有為《新學偽經考》,第25、61-62、97-98、106頁。

 

98 關于劉歆偽造古文《尚書》的說法,劉逢祿、廖平在康有為之前就已提出,但影響遠沒有康氏之年夜。

 

99 不過錢穆還是認真對待了康氏此著,在其1930年發表的《劉向歆父子年譜》中列舉二十八條反駁了康氏的謬說。

 

100 胡適說:“唐、虞、夏、商的事實,今所根據,止有一部《尚書》。但《尚書》能否可作史料,正難決定。梅賾偽古文,固不消說。即二十八篇之‘真古文’,依我看來,也沒有信史的價值,……豈可用作史料?我以為《尚書》或是儒家造出的‘托古改制’的書,或是現代歌功頌德的官書。無論若何,沒有史料的價值。”見《胡適選集》第5卷,合肥:安徽教導出書社2007年版,第213頁。

 

101 胡適說:“在東周以前的歷史,是沒有一字可以信的。以后呢?年夜部門也是不成靠的。……我們總要有疑古的態度才好。”見《胡適文集》第12冊,北京:北京年夜學出書社1998年版,第92-93頁。

 

102 見胡適《致顧頡剛函(1921年1月28日)》,載《古史辨》第1冊,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1982年版,第22頁。

 

103 見胡適《自述古史觀書》,載《古史辨》第1冊,第23頁。類似的話語胡適曾反復說過,如“寧可疑而錯,不成信而錯”(《胡適文集》第3冊,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1998年版,第357頁),“寧可疑而過,不成信而過”(《胡適日記全編》第3冊,合肥:安徽教導出書社2001年版,第406頁)。

 

104 顧頡剛于1916年考進北京年夜學中國哲學門,次年胡適從american回國,進進北年夜傳授中國哲學史,顧氏遂成為胡適的學生,受胡適課上課下、有心無心的影響而走上疑古辨偽的途徑(參見胡適《介紹幾部新出的史學書》,載《顧頡剛學記》,北京:三聯書店2002年版,第1-7頁;顧頡剛《自序》,《古史辨》第1冊,第36頁)。顧氏不少疑古言論簡直就是胡適之說的翻版或注解,如胡適說“現在先把古史縮短二三千年”,顧氏就說“中國號稱有四千年(有的說五千年)的歷史,大師從《綱鑒》上得來的知識,一閉目就有一個完備的三皇五帝的統系,三皇五帝又各有各的事實,這里邊真不知躲污納垢到怎樣!若能仔細的同他考一考,教他們渙然消失這個觀念,從四千年的歷史跌到二千年的歷史,這真是一年夜改革呢”(《告擬作〈偽書考〉後記書》,《古史辨》第1冊,第12-13頁),“把偽史和依據了偽書而成立的偽史除往,實在只要二千余年,只算得打了一個‘對折’”(《自序》,《古史辨》第1冊,第43頁);胡適說“在東周以前的歷史,是沒有一字可以信的”,“以現在中國考古學的水平來看,我們對于東周以前的中國古史,只可存一個懷疑的態度”(《胡適選集》第5卷,第213頁),“東周以前,無可托的資料,寧可闕疑,不成妄談‘邃古’”(《胡適共享空間文存》三集卷七,上海:亞東圖書館1930年版,第974頁),顧氏就說“照我們現在的觀察,東周以上只好說無史”(《致王伯祥函》,《古史辨》第1冊,第35頁),“我們的古史,……在東周以前,簡直迷茫極了”(《中國現代史略》,原載于1943年1月《學術季刊》第1卷第1期,見《顧頡剛古史論文集》第2冊,北京: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477頁);胡適說“打垮一切成見,為中國學術謀束縛”(《胡適遺稿及秘躲書信》第17冊,合肥:黃山書社1994年版,第484頁),顧氏就說“打破平易近族出于一元的觀念,打破地區向來一統的觀念,打破古史人化的觀念,打破現代為黃金世界的觀念”(《答劉胡兩師長教師書》,《古史辨》第1冊,第99-102頁)。有學者指出“王國維‘古史新證’諸作發表以前,中國學術界的內部意見,一向遭到晚清今文家說影響,人們對《史記》等舊籍的信念,正在廣泛動搖之中。胡適在《中國哲學史年夜綱卷上導言》發表的疑古論述,恰是此種觀點的典範吐露”(陳以愛《胡適對王國維“古史新證”的回應》,《歷史研討》2008年第6期),理出了胡適疑古史觀與晚清今文家說重要就是康有為《新學偽經考》之間的關系;而顧氏的疑古事業秉承胡適的提撕,當然也就舞蹈教室與康氏的謬說一脈相承,顧氏在《古史辨》第1冊《自序》中也坦承了這一點。雖然顧氏在1929年以后與胡適逐漸疏遠,但胡適對他的影響卻是深入而長遠的(參見許冠三《顧頡剛:始于疑終于信》,見《顧頡剛學記》,第94-95頁)。在前輩帶動下,顧氏“膽子更年夜了”(胡適語,見所著《介紹幾部新出的史學書》),甫過而立之年就提出判決式的否認整個中國上古史的“層累地形成的中國古史”說(見《與錢玄同師長教師論古史書》,首發于1923年5月6日《盡力周報》副刊《讀書雜志》),被胡適盛贊為“替中國史學界開了一個新紀元了”(見所著《介紹幾部新出的史學書》),顧氏從此名重史林。“層累說”以辨析偽書、偽人、偽事、偽史為手腕,以尋求“深澈激烈的真實”相標榜,由之生發的關鍵是以“四設準”(關于上古的史料,以平易近族言,多元說可托,一元說不成信;以邊境言,商代“版圖千里”之類說法可托,《禹貢》九州說不成信;以神性與人道的比例言,神性愈多愈可托,人道愈多愈不成信;以醜化水平言,說上古并不美善快樂可托,反之不成信。參見《答劉胡兩師長教師書》,《古史辨》第1冊)否認“四偶像”(作為種族偶像的三皇五帝系統,作為政治偶像的王制,作為倫理思惟偶像的道統,作為學術文明偶像的經學。參見《顧序》,《古史辨》第4冊,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1982年版),以期達到“四打破”(打破平易近族出于一元的觀念,打破地區向來一統的觀念,打破古史人化的觀念,打破現代為黃金世界的觀念),從而實現“三要使”(要使前人只成為前人而不成為現代的領導者,要使古史只成為古史而不成為現代的倫理教條,要使古書只成為古書而不成為現代的煌煌法典。參見《顧序》,《古史辨》第4冊)。假如顧氏的目標真正實現,中華平易近族將不知本源安在,身存何地,心系何所,魂歸何處?假如說為了真實而一切在所不計,那么顧氏的“層累說”和“四設準”就必定真實嗎?事實上,顧氏在1930年月就因考證方式的局限性而感嘆他所尋求的真實是可看而不成即的神山(參見《顧序》,《古史辨》第4冊),直至暮年,他都自承作為其古史辨偽之焦點的《尚書》考證“研討愈深,問題愈多,方面亦愈廣”(轉引自劉起釪《顧頡剛師長教師出色的〈尚書〉研討》,見《顧頡剛學記》,第163頁),不啻承認其“層累說”和“四設準”并不那么真實。這般則顧氏諸說既未能供給真實的古史,又崩潰了中華平易近族對于本有傳統的信念,除了聳動群倫、淆亂人心,還有什么意義?有學者通過剖析胡適、顧頡剛古史研討的得掉,認為囿于證據的實證方式終究不成能掌握上古史的真實,故而“靠得住資料越稀疏,時間跨度越長,歷史編纂對于理論、概念的依賴水平就越高”,“上古史重建任務必須沖破‘資料’及‘證據’的限制,樹立在相關理論或富有闡釋力的‘假設’之上”(李揚眉《“疑古”學說“破壞”意義的再估計——“東周以上無史”論平議》,《文史哲》2006年第5期),這就以歷史明智和歷史想象彌補了胡、顧們所單方面執著的歷史真實。其實,在古史研討中還應注進“清楚之同情”和“溫情與敬意”,亦即歷史感情,以此克制妄悍情緒,對古史多尊敬而不要輕蔑,多闕疑而不要妄斷,多揚棄而不要否認,多維護而不要破壞,因為那是中華平易近族的基礎地點,一旦毀壞了這個基礎,中華平易近族將分崩離析,流浪無依,只會使親痛仇快!當然,顧氏欲以歷史真實消解傳統崇奉的作為僅僅屬于認識問題,完整不克不及誤解為動機問題,強硬的理據就是九一八之后他轉而研討中國輿地沿革、邊疆史地及平易近族歷史,以對抗日寇為吞并中國國土而炮制的謬論,還編印抗日淺顯讀物,由此表白他是一位平易近族主義者和愛國主義者。別的,顧氏提出的極具破壞力的“層累說”乃是八百年疑古風氣,特別是姚際恒、閻若璩、崔述、康有為、胡適、錢玄劃一人影響的結果,并不應完整由其個人負責。對“層累說”的需要批評也不料味著對顧氏所有的學術成績的否認,其《尚書》文獻學、風俗學、特別是歷史地輿學方面的不少創獲實為彌足珍貴的學術遺產。

 

105 例見劉起釪《尚書學史》(訂補本)、陳夢家《尚書通論》(增訂本)。劉著所收有關《尚書》的史料甚為豐富,對某些問題的評論也還允當(如謂清末今文學派誣劉歆偽造古文之說出于武斷,又如謂陳夢家以東晉孔安國為古文《尚書》作者之說不克不及成立),不過在論述古文《尚書》情況時卻存在諸多偏謬;陳著也有資料彙集之功,尤其是參照西周金文研討《尚書》頗有獨到之處,但總體上誤說更多,在此均不遑逐一指陳,日后或另為文辨析。

 

106 前為吳棫之說,轉引自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1114頁,吳澄、梅鷟等亦曾引述此說;后為吳澄之說,轉引自陳夢家《尚書通論》,第106頁。

 

107 孔穎達《尚書正義序》,見《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10頁。

 

108 見《朱子語類》卷七十八、七十九。

 

109 如吳澄說古文《尚書》“無一字無所本”,“凡傳記所引書語,諸家指為逸書者,整理無遺”(轉引自屈萬里《尚書集釋》,“概說”第23、24頁);梅鷟“謂孔安國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雜取傳記中語以成文”(見《四庫全書總目•尚書考異》,第99頁);閻若璩指“虞廷十六字”、“皋陶邁種德德乃降”、“胤征玉石俱焚”、“泰誓引馬融說”、“武成血流成河”、“夏歲商祀周年”等均系抄襲先秦文獻(俱見氏著《尚書古文疏證》)。屈萬里《尚書集釋》附編三“偽古文尚書襲古簡注”集中列舉了“偽古文襲故書之語”(見氏著《尚書集釋》,第307-328頁),但以筆者之見,其不為車前馬后顛倒之論者蓋寡矣!

 

110 參見《漢書•藝文志》、《后漢書•儒林列傳》、《隋書•經籍志》。上文曾說魏晉之世朝廷所重在今文《尚書》,不過重今文卻不料味著不加入我的最愛古文,魏晉這般,西漢后期以及整個東漢也都這般。

 

111 見《漢書•楚元王傳》附劉歆傳。劉歆《讓太常博士書》說“孝成天子閔學殘文缺,稍離其真,乃陳發秘臧,校理舊文,得此三事(按指逸《禮》、古文《書》、左氏《年齡》),以考學官所傳,經或脫簡,傳或間編。傳問平易近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膠東庸生之遺學與此同,抑而未施”。

 

112 《后漢書》賈逵傳又謂逵“以年夜夏侯《尚書》傳授。……詔令撰歐陽、鉅細夏侯《尚書》古文同異,逵集為三卷”;《后漢書•儒林列傳》載“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林同郡賈逵為之作訓”,是賈逵對東漢時期存在的孔傳古文《尚書》、杜林古文《尚書》和三家今文《尚書》都有涉獵,由此成其一家之《尚書》學。賈逵傳還記載“逵數為帝言古文《尚書》與經傳《爾雅》詁訓相應”,這正與《漢志》歸納綜合的孔傳古文《尚書》“讀應《爾雅》”的特點分歧,故賈逵所言“古文《尚書》”當指孔氏書。而其本傳所載章帝建初八年“乃詔諸儒各選高才生,受左氏、穀梁《年齡》、古文《尚書》、《毛詩》,由是四經遂行于世”,就表白其時孔氏書曾較為風行。但自和帝晏駕,鄧后稱制,學風漸頹,古文《尚書》也就不復章帝之時的風光了。

 

113 孔穎達所引《晉書》之說并不見于今傳房玄齡所修《晉書》,四庫館臣云“案穎達作《正義》時,今本《晉書》尚未成,此蓋臧榮緒《晉書》之文”(見《四庫全書總目•尚書考異》,第99頁)。六朝時期有所謂“十八家《晉書》”,此中王隱《晉書》、虞預《晉書》、硃鳳《晉書》、何法盛《晉中興書》、謝靈運《晉書》、臧榮緒《晉書》、蕭子云《晉書》、蕭子顯《晉史草》為《隋書•經籍志》著錄,表白其在唐初尚存,當為孔穎達所見。在房玄齡《晉書》修成之前,孔穎達所引《晉書》只能來自這數種,而其所引鄭沖傳授古文《尚書》的資料之不見于今傳《晉書》,當是被房玄齡等刪棄了。還需說明的是,上文曾指出鄭沖在魏晉朝廷均主今文《尚書》,但這并無妨礙他在暗裡傳授孔傳古文《尚書》。遵從正統與保存私好往往并存于一人之身,古今皆然。

 

114 應該承認,從賈逵經許慎到鄭沖數十年間孔傳古文《尚書》的傳承脈絡尚存缺環,不過這一缺環由其時學者的著作可以獲得某些補充,表白孔氏書的師弟授受譜系雖然還不克不及環環相扣,但孔氏書仍流傳于其時卻是沒有問題的。

 

115 孔安國《尚書序》說“承詔為五十九篇作傳,……既畢,會國有巫蠱事,經籍道息,用不復以聞。傳之子孫,以貽后代。若好古博雅正人,與我同道,亦所瑜伽場地不隱也”,驗之史書所載平易近間私學和宗族家業這兩個傳授譜系,真是若合符節。

 

116 由此能夠引出一個問題:東晉獻孔傳古文《尚書》者為何不是“世傳家業”的安國后人?公道的推測是,其時魯國故地已為后趙石勒占據,故孔府躲書無從獲致,而隨晉室南遷的孔氏后人又紛歧定攜帶孔氏書,是以獻書任務便偶爾而又必定地由已得孔氏書真傳并先前就安身于江南的梅賾完成了。

 

117 見《說文解字》,北京:九州出書社2001年版,第186頁。《說命》弁言本文為“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巖”。

 

118 見《說文解字》,第418頁。許慎將《商書》誤作《周書》。《說命上》本文為“若藥弗瞑眩”。

 

119 見《說文解字》,第814頁。

 

120 見《說文解字》,第380頁。

 

121 許慎徑稱孔傳為《虞書》,乃王利器所謂“前人引經說,皆直稱本經”之例,王說見氏著《風俗通義校注•正掉第二》注。

 

122 見許慎之子沖上漢安帝書,載《說文解字》,第884頁。

 

123 《說命上》本文為“若金,用汝作礪;若濟巨川,用汝作船楫;若歲年夜旱,用汝作霖雨。啟乃心,沃朕心。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視地,厥足用傷“。

 

124 陸德明《經典釋文》,第8頁。陸氏還說“王肅注頗類孔氏”,見同書第37頁。

 

125 見《十三經注疏•年齡左傳正義》孔穎達疏,第2162頁。孔氏還說“至晉世王肅注《書》,始似竊見孔傳,故注‘亂其紀綱’為夏太康時”,見《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孔穎達疏,第118頁。

 

126 見《三國志•鐘繇華歆王朗傳》附王肅傳。

 

127 引文均見皇甫謐撰,宋翔鳳、錢寶塘輯,劉曉東校點《帝王世紀》,沈陽:遼寧教導出書1997年版,第27、29、36、37頁。第一條皇甫謐引題作《五子歌》,第二條引題作《仲虺誥》,第三條又作《仲虺之誥》,以下諸條均未標題目,泛稱《書序》或《商書》罷了。除“徯我后”、“仲丁徙于囂”兩條稍異于原文“徯予后”、“仲丁遷于囂”之外,其余引文完整與原文分歧。《帝王世紀》于宋代已有散佚,后世遂不得見,清人宋翔鳳從多種古籍中勾稽引文,輯成今書,功不成沒,然因宋氏局于今文門戶,又受有清疑《書》之風影響,故對書中所引孔傳古文《尚書》一概指為后人竄進,以為并當刪除,此說毫無說服力。

 

128 郭璞于晉明帝太寧二年(324)被王敦殺害,其時梅賾獻書已經七八年,但不克不及是以認為郭璞《爾雅注》引孔氏書是抄襲梅賾書。據郭璞《爾雅注序》稱,其于《爾雅》“少而習焉,沈研鉆極,二九載矣”,可見其注《爾雅》早在梅賾獻書之前。特別是《爾雅•釋詁》“顯昭覲釗覿,見也”一條郭璞注引“釗我周王”,此語見于《周書•武成》(本文作“昭我周王”),已在梅賾所獻五十八篇之中,但郭璞卻稱其為“逸書”(見《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2575頁),更可證明郭璞所引孔氏書并非梅賾書,而是流傳于當時的與梅賾書年夜同小異的孔氏書的另一種編排文本。簡言之,在梅賾獻書之前,孔傳古文《尚書》一向從東漢流傳到兩晉之際,盡管文本的字句篇章或有差異,但這個系統沒有出現年夜的頓斷。

 

129 見《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第2574頁。《商書•仲虺之誥》有“徯予后”一語,與《太甲中》語微有分歧。

 

130 見《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第2576頁。

 

131 見《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第2653頁。

 

132 參見《晉書•郭璞列傳》。

 

133 陳夢家又提出與西漢孔安國同姓名的東晉孔安國推造古文《尚書》二十五篇并作序傳之說(見氏著《尚書通論》,第122-133頁),其聚會場地意圖是想化解對古文《尚書》的“偽書”指控,亦可謂善矣,但其說之捍格欠亨顯而易見,劉起釪已加辯駁(見氏著《尚書學史》,第360頁)。劉起釪鑒于南宋以降一切搜緝“作偽者”的盡力均屬徒勞,退而主張“沒有非常的需要非要找出這個無法確認的作偽的人來不成”(見氏著《尚書學史》,第361頁),無異于承認疑《書》者們長達八百年的捕風捉影歸于掉敗!

 

134 張巖《審核古文〈尚書〉案》,第1頁。

 

135 張巖《審核古文〈尚書〉案》,第33頁。另參見該書附錄二《〈尚書〉字頻特征剖析》,見同書第322-341頁。

 

136 近年來,“清華簡”收拾者們解讀了一篇短小的無名簡文(共計112字,收拾者們將其擬題為《尹誥》,見《清華年夜學躲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版,第133頁),因首句為“惟尹既及湯咸有一德”,而其余文字全分歧于孔傳本古文《咸有一德》,由此他們認定后者為偽書,進而更將二十五篇古文一概指為偽書(見《清華簡證實:古文〈尚書〉確系“偽書”》,載《北京日報》2012年1月6日)。且不論這篇無名簡文的真實性畢竟若何(實際上已有專家認為這篇無名簡文為偽造),即便確定它確為戰國文獻,它與古文《咸有一德》為什么就不克不及是二者均真的古籍呢?為什么確定它的真實性就必定要否認古文《咸有一德》甚至二十五篇古文的真實性呢?這112字的簡文有那么宏大的效能嗎?實際上,將無名簡文與古文《咸有一德》比擬較,后者記錄伊尹對太甲的訓誡,始終扣住“一德”進行闡發;而前者為伊尹(摯)與湯的對話,除首句突兀一語外,再不見言及“一德”,可以說與“咸有一德”沒有什么關系。以這篇與“咸有一德”沒有什么關系的短小簡文否認古文《咸有一德》甚至二十五篇古文的真實性,實在掉于輕率。

 

137 關于卜辭的概況,參見郭沫若《卜辭通纂》,北京:科學出書社1983年版;陳夢家《殷虛卜辭綜述》,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

 

138 孔安國傳曰:“辰,日月所會。房,所舍之次。集,合也。分歧本日食可知。”見《十三經注疏•尚書正義》,第158頁。

 

139 李學勤《仲康日食的文獻學研討》,載《煙臺師范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1期。

 

140 趙恩語《仲康日食的認證》,載《安徽史學》1997年第1期。

 

141 上引閻、顧之說分別見于講座場地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第471-472頁;《顧頡剛學記》,第151-152頁。

 


在〈【胡治洪】《尚書》真偽問題之找九宮格會議由來與重辨〉中有 0 則留言